编号:GOYA-代合字( )号
x8888xx有限公司
(20xx版)
甲方:以下简称甲方)乙方:(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本着互惠互利、共同发展的原则,就产品在乙方区域经销一事达成如下协议:
一、代理条件
1-1、经营者须具有合法的经营场所,良好的经营理念和商业信誉,能与我公司
达成共识。
1-2、具有优秀的专业销售服务团队、推广产品与塑造品牌的能力。
1-3、保证代理销售任务的全面完成。
二、代理区域xx省
三、代理期限为1年,即自 20xx年10月 01 日起至 20xx年 09 月 30 日止。
合同期满前一个月如乙方能如期完成双方签定的销售任务年进货量26万元(含首批),双方另行续约。(特殊情况可双方协商解决!)
四、代理价格:甲方采用全国统一零售价 折供给乙方(不含税价) 五、首期进货与销售指标:
5-1、乙方首期进货额为人民币
付首批进货额 %的定金。
5-2、乙方须在本协议签订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将全款汇至甲方指定账户,本合同正式生效。
5-3、导入期为本合同签定之日起二个月内,第三月每月需有进货及返单。
六、结算及运输:
6-1、甲方采用款到发货的结算方式,乙方将订单和汇款凭证一同传真到甲方;
甲方确认乙方货款到账后,以乙方订货单为准三个工作日内货从广州发出。6-2、甲方根据乙方的订货安排发货,广州市以外的运费由乙方承担。
6-3乙方指定收货单位/个人 /女士)电话:
七、产品质量及换货
7-1、若产品出现质量或数量短缺问题,乙方应在收货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向甲方说明,经甲方查实后予以换补。
7-2、因运输或其他环节所造成的丢失、残缺或残损等问题,应向相关部门索赔。7-3、乙方自进货之日起90日内可调换20%的产品,所要调换的产品必须包装完.
甲方:
乙方:
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