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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域代理协议 篇17

2024-07-17 来源:星星旅游

  编号:GOYA-代合字( )号

  x8888xx有限公司

  (20xx版)

  甲方:以下简称甲方)乙方:(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本着互惠互利、共同发展的原则,就产品在乙方区域经销一事达成如下协议:

  一、代理条件

  1-1、经营者须具有合法的经营场所,良好的经营理念和商业信誉,能与我公司

  达成共识。

  1-2、具有优秀的专业销售服务团队、推广产品与塑造品牌的能力。

  1-3、保证代理销售任务的全面完成。

  二、代理区域xx省

  三、代理期限为1年,即自 20xx年10月 01 日起至 20xx年 09 月 30 日止。

  合同期满前一个月如乙方能如期完成双方签定的销售任务年进货量26万元(含首批),双方另行续约。(特殊情况可双方协商解决!)

  四、代理价格:甲方采用全国统一零售价 折供给乙方(不含税价) 五、首期进货与销售指标:

  5-1、乙方首期进货额为人民币

  付首批进货额 %的定金。

  5-2、乙方须在本协议签订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将全款汇至甲方指定账户,本合同正式生效。

  5-3、导入期为本合同签定之日起二个月内,第三月每月需有进货及返单。

  六、结算及运输:

  6-1、甲方采用款到发货的结算方式,乙方将订单和汇款凭证一同传真到甲方;

  甲方确认乙方货款到账后,以乙方订货单为准三个工作日内货从广州发出。6-2、甲方根据乙方的订货安排发货,广州市以外的运费由乙方承担。

  6-3乙方指定收货单位/个人 /女士)电话:

  七、产品质量及换货

  7-1、若产品出现质量或数量短缺问题,乙方应在收货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向甲方说明,经甲方查实后予以换补。

  7-2、因运输或其他环节所造成的丢失、残缺或残损等问题,应向相关部门索赔。7-3、乙方自进货之日起90日内可调换20%的产品,所要调换的产品必须包装完.

  甲方:

  乙方:

  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