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包方(简称甲方):
承包方(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规定,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达成协议如下:
一、工程范围
1、工程名称:
2、工程地点:
3、工程内容:
4、承包方式:
二、工期要求:
1、自 年 月 日,从开工之日,楼房具备作业面后开工 个月交工。
2、承包人应按甲方设计的要求进行施工进度安排,必须无条件服从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拖延工期,若因各种原因引起的工期顺延或暂停施工须经甲方同意。
3、承包人必须有采取足够的措施保证按时、按质、按量完成承包内容。否则,工期拖延一切直接或间接的后果自负。(注:施工中阴、雨天工期可顺延,5℃以下温度禁止施工,工期可顺延。)
三、施工质量要求:
1、钢檩条
2、彩钢板厚度
四、工程验收
此工程经甲方验收合格即视为合格。
五、合同价款与支付方式:
合同单价: /㎡,施工面积约 ㎡。合同总价款: 工程款待工程竣工甲方验收后一次性给付总额工程款。
六、其他约定: 由于任何一方的原因导致施工不能进行或不能顺利进行,人为不可抗力除外,责任一方应赔偿对方相应损失。
七、争议的处理:执行本合同中发生的问题,双方可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诉讼至工程所在地法院。
八、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本合同一式贰份,甲方壹份,乙方壹份,具有同等法律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签字或盖章) 乙方(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