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 (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 (以下简称乙方)
为保证更方便、更快捷地采购中药材种苗,本着诚信合作、互惠互利的原则,双方特订立本购销合同,具体内容如下:
一、甲方向乙方采购中药材种苗共计15公斤,总金额为人民币3150000元。甲乙双方按实际采购种苗的数量结算;
二、种苗采购清单:
三、交货地点及方式:乙方负责将种苗保质保量准时送达甲方指定地点并负责装卸;
四、付款方式:甲方在合同签订时预付总价款的 20 %即人民币630000元,余款在次年按种苗的存活率(≥85%)一次性付清;
五、种苗质量:乙方保证所供种苗达到甲方的质量要求,不符合要求的种苗,甲方立即退货并要求乙方退还全部已支付款额;
六、违约责任:
1、乙方若所供种苗未达到甲方的质量要求,甲方有权利退货;
2、甲方若未按时支付种苗款,每日按需付金额的千分之一支付违约金。
七、争议解决方式:
合作过程中若发生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向本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解决;
八、其它:
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有效,有效期从20xx年X月X日至20xx年X月X日止,本合同壹式二份,双方各执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未尽事宜另行补充合同。
甲方代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