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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调研报告格式 篇24

2024-07-17 来源:星星旅游

  乡镇政权是最基层的政权组织,乡镇人大是最基层的地方权力机关。党的和xx届三中、四中全会对推动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与时俱进,做好新形势下人大工作提出了新要求,中共中央转发了《中共全国人大会党组关于加强县乡人大工作和建设的若干意见》(中发[20xx]18号文件)。如何进一步加强乡镇人大工作和建设,充分发挥基层人大的作用,是摆在乡镇人大工作面前的一个重要课题。为此,7月份以来,我们组成调研组对乡镇人大工作和建设情况进行了专题调研。调研组走访了5个乡镇,与35名乡镇人大主席、副主席以及县、乡人大代表进行了座谈,向乡镇人大发放调查问卷30份。综合问卷调查、走访座谈等情况,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乡镇人大工作和建设的现状

  (一)队伍建设得到加强。

  20xx年换届时,县委高度重视乡镇人大组织建设,将13名工作时间较长的人大主席调进了县直机关,将一批年富力强、基层经验丰富的党政领导充实到乡镇人大队伍,配齐配强了乡镇人大主席、副主席。换届后,7名人大主席转任乡镇长,1名人大副主席转任乡长,3名人大主席调进县直机关,2名人大副主席分别调进县直机关、州经开区。目前,31个乡镇26名人大主席中有6人兼任党委副书记,20人兼任党委委员,本科以上学历16人,平均年龄40岁,年龄最小的36岁。26名人大副主席中本科学历4人,平均年龄38岁,年龄最小的29岁。调研发现,我县乡镇人大主席、副主席呈现“年纪轻、文化高、交流快”的特征,为乡镇人大开展工作提供了组织保证。

  (二)履职条件得到改善。

  县财政预算安排乡镇人大工作经费、代表经费,并逐年提高。20xx年给每个乡镇人大安排工作经费2万元,每个“代表联系群众工作室”工作经费1万元,每个县、乡镇代表均安排有适当经费。县人大会对这些经费出台了专项资金办理办法,根据乡镇人大工作开展情况安排资金。31个乡镇人大都有独立的人大办公室,结合“代表联系群众工作室”建设,统一标准添置了电脑、办公桌椅、烧水壶、茶几等设备,为乡镇人大的顺利开展提供了必要的条件。

  (三)履职效果得到提升。

  一是依法召开本级人民代表大会。 20xx年,26个乡镇坚持召开了一年一次人民代表大会,听取和审查了乡镇人民政府的工作报告,审查和批准财政收支情况的报告,听取和审议乡镇人大主席的工作报告,代表提出建议、批评、意见。有的乡镇还讨论决定了重大事项,如洗洛乡人民代表大会讨论决定公墓山建设,并作出决议;茨岩塘镇人大讨论决定镇区总体规划修编、管理砂石车辆运输车辆、禁止燃放烟花爆竹、严禁在绕镇线两旁私自建房等重大事项,并作出决议。 20xx年,桶车、老兴、水田坝、洗洛、桂塘、塔泥、召市等7个乡镇先后召开人民代表大会选举乡镇长。二是依法召开主席团会议。多数乡镇能坚持在闭会期间每季度召开1次主席团会议,研究部署人大工作,听取政府重要工作报告。三是依法开展监督。大多数乡镇人大主席团采取组织代表视察、专题调研、工作评议、执法检查等方式开展监督,督促乡镇政府改进工作。如咱果乡人大收到代表对石堤村村级财务问题的反映,向政府提出了建议,会同县纪委对该村财务进行了彻底的清理;三元乡人大将代表按村务组、村民代表组、公共事务组进行分类,对政府工作进行专门的监督;隆头镇围绕“移民生活出路问题”、“惠农政策分配问题”、塔泥乡围绕“印家界自然保护区大鲵生态保护与开发建设”、里耶镇围绕征地拆迁开展专题调研,提出有关建议意见交有关部门研究处理。四是认真办理代表建议。各乡镇人大主席团认真交办本级代表建议,推动解决了一些群众普遍关注的问题。如茨岩塘镇主席团交办了代表关于增加各村同建同治工作经费的建议,镇政府高度重视,召开专题会议研究,将同建同治经费在20xx年基础上增加50%。五是加强代表联系群众工作。31个乡镇都成立了代表小组,开展代表小组活动。建设了“代表联系群众工作室”,在实现“五有”的基础上积极创新工作方式,如隆头镇完善“三员”制度推进“代表联系群众工作室”建设,即确定联络员,负责收集本选区的民意信息;选好接访员,每月确定1个工作日,由人大组织2名代表在工作室做好接待群众工作,并负责做好登记和意见整理;指派协调员,对群众需要解决的实际困难和矛盾纠纷,人大指派经验丰富、群众公认的代表配合镇里参与协调处理。六是依法办理补选事项。20xx年,三元乡等7个乡镇人大在选区补选 7名县人大代表。

  (四)工作指导逐步加强。

  近三年来,县人大会将加强对乡镇人大工作的指导列入了年度工作要点,每年在乡镇人大(街道人大工委)和县人大代表中开展“创先争优”活动,对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检查考核、表彰奖励。建立了人大会领导、人大会组成人员联系乡镇,联系代表的制度。县人大会组织召开了乡镇人大工作座谈会,举办了乡镇人大主席培训班,组织了全县“代表联系群众工作室”建设现场观摩会,统一制定了全县代表联系群众工作制度及相关台帐。

  近年来,虽然我县乡镇人大在依法履行职责、发挥代表作用、增强监督实效、加强组织建设、创新工作方式上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与宪法法律赋予职权的要求还有较大差距,存在以下主要问题:

  一是人大主席、副主席专职程度低。目前,31个乡镇人大都没有安排专兼职人大办公室工作人员,5个乡镇人大主席空缺, 4个乡镇没有人大副主席,乡镇反映人手不够。同时,专职不专的问题严重。调查显示,100%的乡镇人大主席、副主席都兼任部分党政工作,直接参与或协助分管财务、信访维稳、烤烟生产、扶贫、安全生产、同建同治、综治、党建、征地拆迁等重要工作,乡镇人大主席、副主席普遍反映兼职过多牵扯了大部分精力,人大工作成了“副业”。同时,兼任政府工作,致使行使监督权时,既是裁判员,又是运动员,处境尴尬,而且不合乎法律规定。

  二是乡镇人代会质量不高。20xx年我县有5个乡镇没有召开人民代表大会,缺开率达16%。召开了人民代表大会的乡镇普遍存在会议时间短、内容少、程序不规范等问题。有的乡镇人代会会期安排一天,而实际只半天,都是“上午10点开会,中午2点结束,吃完饭就散”,审议工作基本不进行。有的乡镇筹备工作不认真,日程中没有安排主席团会议,没有安排代表审议,没有代表资格审查报告、议案截止时间、代表联名提名截止时间等内容,没有给代表印发资料。有的乡镇人代会上代表提出的建议、批评意见仅1—3条,有的甚至一条也没有。

  三是代表经费落实和活动开展不平衡。虽然县财政对乡镇人大工作经费和代表活动经费作了预算安排,县人大会年初进行了预拨,但多数乡镇实行实报实销,80%的乡镇人大主席、副主席反映经费没保障,工作缺乏“底气”。代表活动方面,代表小组一年一次未开展活动的占40%,大部分乡镇“代表联系群众工作室”制度流于形式,没有真正落到实处。在监督方面,组织代表开展视察、评议、执法检查少,即使开展了监督活动,也是满足于听一听,看一看,问一问,走过场的多。

  四是乡镇人大主席和人大代表业务素质亟待提高。乡镇人大主席、副主席和人大代表普遍反映接受学习培训的次数少,时间短。由于缺乏系统学习,不熟悉程序,造成不能按照法定程序开展工作。一些人大代表开会不发言,没有提出一条代表建议,履职的积极性、主动性不高。群众反映人大代表是换届前当“运动员”,换届后当“潜水员”。在调查影响代表履职的因素影响中,回答“文化水平低,不知道履职”的占45%,“代表建议办理质量不高、代表意见得不到采纳”的占55%。

  审视乡镇人大存在的问题,有思想认识的问题,有法律规定不够明确的问题,也有执行法律不到位的问题。思想认识方面,一些乡镇党委认为人大工作是软任务、可有可无,对人大工作关心过问不够,只强调完成中心工作,对人大工作“说起来重要、干起来次要,忙起来不要”。有的乡镇党委政府代替乡镇人大职权。有的人大主席认为人大是“大牌子、空架子”,人大主席是“虚职”,在职不履职。在法律规定层面,组织法未修改前,乡镇人大闭会期间如何行使监督权,其日常工作如何组织没有明确规定。在法律执行方面,有的乡镇人大法定工作没有正常开展,职权“虚化”。

  二、加强乡镇人大工作和建设的对策与建议

  (一)理顺机制,夯实基础。

  乡镇人大工作做得怎么样,很大程度上取决于同级党委尤其是党委书记的认识和重视程度。各级党委要从加强基层政权建设的高度把乡镇人大工作纳入党委总体工作布局,定期听取乡镇人大工作汇报,研究部署人大工作,协调解决有关困难和问题。要善于对人大工作出题目、交任务、明责任,确保人大主席、副主席主要时间和精力从事人大工作,不能过多集中在政府具体事务上。要将乡镇人大工作经费和代表活动经费及时足额保障到位,对无固定收入的代表执行代表职务给予适当的补贴。县委要把乡镇人大工作纳入综合考核,实行通报,增强刚性约束。按照中央18号文件的要求把人大干部培养、选拔和任用纳入干部队伍建设总体规划,选派政治立场坚定、经验丰富、具备专业知识的干部担任乡镇人大主席、副主席,明确人员协助乡镇人大主席开展工作,切实解决目前存在的乡镇人大主席“光杆司令”的问题。有计划地安排乡镇人大主席、副主席同党政部门之间的合理交流,做到乡镇人大干部与党委、政府干部保持三个大体一样:年龄大体一样,提拔交流使用频率、节奏大体一样、待遇和办公条件大体一样。

  (二)履职行权,积极作为。

  一是提高乡镇人代会质量。贯彻落实中央18号文件要求,合理安排会期,乡镇人代会一般每年举行两次,会期不少于一天,有选举事项时,会期适当增加。要充实会议内容,除政府工作报告外、财政预算报告、人大主席报告、议案建议办理报告外,应将重大事项列入会议议程,并根据需要及时作出决定决议。要组织好代表会前视察、专题调研、走访选民等活动,至少提前1天发放会议资料,为代表审议报告和提出议案建议打好基础。二是加强和改进监督工作。乡镇人大审查预算草案,应当对预算安排的合理性、完整性、可行性、重点支出和重大投资项目是否适当进行重点审查。乡镇人大每年结合党委重点工作、政府工作难点和群众反映的热点问题,选择2-3个有代表性的事项,通过听取审议工作报告,组织代表开展视察,专题调研、执法检查等方式开展监督,真正达到解决问题、促进工作的目的和效果。三是推动乡镇人大代表活动经常化。把好代表“入口关”,优化代表结构,真正把那些热爱人大工作、群众基础好、综合素质高和履职能力强的先进分子选为人大代表。以代表小组活动、“双联”活动,“代表联系群众工作室”运行为抓手,切实开展好代表活动,打通代表联系服务群众的“最后一公里”,推动代表联系群众制度化,规范化。建立代表履职档案,记录代表履职情况并逐步向社会公开。探索建立不称职代表退出机制和代表向选民述职制度,让选民清清楚楚知道自己选出的代表为他们做了什么,是否代表了他们,倒逼代表认真履职。通过一系列的措施,真正动员和组织代表投身改革创新的“主战场”,唱响议政督政的“好声音”,当好人民群众的“代言人”,凝聚推动发展的正能量。四是提高人大代表议案、建议办理质量。把认真办理代表议案、建议作为支持代表依法履职,充分发挥代表作用的关键环节,切实解决重答复、轻落实的问题。健全乡镇人大主席、副主席督办重点建议机制,督促有关国家机关加强与代表的沟通与协商,积极推动解决问题。乡镇人大应当向社会公开代表议案、建议提出和办理情况,听取审议有关承办单位办理工作情况的报告。

  (三)强化指导,提升水平。

  乡镇人大主席、副主席是代表活动的召集人,是代表的“领头羊”。加强乡镇人大工作和建设,必须抓好乡镇人大主席、副主席这个“关键少数”。进一步完善人大会领导联系乡镇人大、人大代表联系制度,积极参与乡镇人大组织的重大会议、重大活动,联合开展代表活动,做到优势互补,以“上”带“下”,以“下”促“上”,形成“共振”。加大对乡镇人大主席、副主席的学习培训,让他们熟悉工作、规范操作,提升业务能力和水平,推动乡镇人大工作健康有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