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诉讼服务中心建设情况汇报 篇3

2024-07-17 来源:星星旅游

  通过学习《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深入推进诉讼服务中心建设的意见》以及各省市区推进诉讼服务中心建设的工作经验,结合我院的工作实际,现将我院推进诉讼服务中心建设情况做如下汇报。

  一、诉讼服务中心建设情况

  (一)诉讼服务大厅初步建成

  我院于20__年初迁入新办公楼,在新办公楼建设之初就考虑到诉讼服务中心的建设需要,因此,诉讼服务大厅的面积扩大了几倍,达到平方米,预留出适当的面积,增加服务功能。现初步实现了立案信访窗口查询咨询、联系法官、诉讼收费、司法救助、登记立案、诉调对接、受理申请、信访接待、立案调解、诉讼保全等职能。立案大厅现设有八个服务窗口、一个网上登记立案体验区、一个诉前调解室、四个展示台、可以容纳50余人的休息区,每个窗口都标明其职能,每个展台都放置法律文书样式、各类常见诉讼须知和宣传材料。大厅还设有LED显示屏,可以随时发布最新通知。在法院正门及一楼设立三间信访接待室,建立远程视频接访系统,将立案及诉讼服务场所与信访接待场所相分离。建有无障碍通道,方便特殊群众出入。在一楼显著位置设置案卷查阅室,方便当事人、律师查阅卷宗材料,同时提供笔墨、纸张、复印等服务。

  (二)继续发挥诉前调解功能作用

  在立案庭设立诉前调解组,继续推进完善具有我院特点的“一元推三元、巡回接诉前、诉前强诉讼、调解放在先”的“四三二一模式”,设立诉前调解室,专门负责诉前调解。

  (三)继续完善电子法院建设

  全院电子法院系统建立完成,在立案庭设立电子法院诉讼服务体验区,设专人负责网上立案指导、咨询,给律师、当事人、公众发放《吉林电子法院使用手册》,配备电脑、高拍仪、打印机等硬件设备,方便当事人网上立案和网上诉讼。现阶段,当事人也已基本熟悉网上立案流程,对通过登录吉林电子法院网上诉讼服务中心了解案件基本情况反响良好,民事一审案件网上立案率已达到35%以上。

  (四)诉讼服务中心人员配备

  立案一庭现有人员9人,其中员额内法官3人,员额外法官3人。负责窗口立案审查及登记立案5人,负责诉前调解、诉前保全4人。立案二庭现有人员5人,其中4人负责信访接待,1人负责评估拍卖。

  二、诉讼服务中心建设中存在的不足

  (一)对诉讼服务中心整体认识不足

  职责分工不明确,首问负责制、服务承诺制、办事公开制、岗位目标考核制等规章制度没有落实,没有形成各部门相互协调的总体工作格局,将诉讼服务中心建设看成是一个或几个部门的事,没有整合各部门共同参与。

  (二)诉讼服务大厅中部分辅助性服务没有展开

  立案窗口诉讼引导、审务公开、材料收转、判后答疑等服务没有展开。送达文书由业务庭辅助人员送达、投诉建议归监察室管理、诉讼费用归吉林银行收取,这些审判辅助性服务都分散在各部门,没有由诉讼服务大厅统一管理。由于没有引入具备市场服务经营资质的第三方,未能提供如打字、传真、电话、银行、快递、茶饮等商业服务,故图书查询、商品购买、手机充电、邮寄快递、银行取款、心理咨询等社会性服务还无法提供。

  (三)审判服务落实不充分

  由于诉前调解人员缺乏,诉前调解工作近几年开展的不理想,也仅仅是对少量简单民事案件进行诉前调解,而对于司法确认、民事速裁、先予执行等审判服务无法落实到位。也未能在我院为其它组织开展行业调解、商业调解、行政调解等提供平台。

  (四)电子法院诉讼服务功能还有挖掘空间

  网上立案只限于民事一审案件,对于行政一审案件、执行案件的网上立案还没有开展。电子卷宗、网上缴费业务没有开通,导致当事人在网上立案之后还需要到立案庭提交纸质材料才能立案缴费,在一定程度上也增加了当事人的负担。

  (五)诉讼服务中心人员配备不足

  立案调解人员不足,满足不了大量诉前调解案件的需求。司法确认、民事速裁、小额诉讼、先予执行工作人员也没有充实到诉讼服务中心。诉讼服务大厅没有审判业务部门的人员值班,当事人联系法官困难,导致当事人与法官沟通不畅,易积累负面情绪。诉讼引导、审务公开、材料收转、判后答疑、送达文书、投诉建议、诉讼费收取等服务也缺少人员的配备。

  三、诉讼服务中心建设的下一步打算

  (一)进一步提高全院对诉讼服务中心的认识

  设立诉讼服务中心建设工作领导小组,根据职责分工,切实承担起职责范围内的诉讼服务中心建设责任,形成全院共同支持诉讼服务中心建设的工作格局。要采取扎实有效措施,积极开展诉讼服务中心主题宣传活动,大力宣传诉讼服务中心的创新举措、典型经验和工作成效,进一步扩大诉讼服务中心的影响力和辐射面,增进人民群众的了解,争取社会各界对建设工作的广泛支持,为诉讼服务中心的持续发展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二)完善诉讼服务大厅功能设置

  设置“诉讼服务中心”标识,将诉讼服务大厅分为诉讼引导区、立案服务区、候诉服务区、调解服务区、信访服务区、综合服务区,并整合各项功能,将诉讼服务从后台搬到前台。设置“法律志愿者服务窗口”,鼓励律师或具备专业知识的志愿者参加志愿服务,为当事人无偿提供诉讼咨询和帮助,方便律师参与涉诉信访案件化解。选择性引入具备市场服务经营资质的第三方,提供笔墨、纸张、复印、打字、电话、传真、快递、茶饮等商业服务。设置金融机构现场服务窗口,实现诉讼费等费用的现场交纳。建立特殊群体“绿色服务通道”,对涉及民生、残疾人等弱势困难群体的案件,优先提供服务。

  (三)建设诉调对接平台,加强诉非衔接工作

  在原有经验的基础上,将对外衔接通道引入诉讼服务中心,开辟专门场所,为其他组织开展行业调解、商业调解、行政调解等提供平台,建立婚姻家庭、保险、医疗、消费、交通等领域的联动化解机制。进一步做好和拓宽“妇女儿童维权直通车”、“维军权法庭”、“交通事故巡回法庭“、”医患纠纷调解室“等系列工作,今年打算与区残联联合开展针对残疾人的司法救助活动。

  (四)深入挖掘电子法院的诉讼服务功能

  着手实施行政一审网上立案、执行案件网上立案。完善案件卷宗流转机制,规范案件在不同审判环节的流转与衔接,探索网上立案电子卷宗收取,逐步开通网上缴费功能,开展网上咨询、在线调解、诉讼指南等服务,为纠纷解决提供更加便捷高效的服务。

  (五)充实诉讼服务中心工作人员

  选配政治素质高、业务能力强、工作经验丰富、善做群众工作、勤勉敬业的干警充实到诉讼服务中心的各个岗位。加强队伍更新,实行定期轮岗;初任法官和拟任中层领导的人员应当到诉讼服务中心锻炼,将中心作为培养锻炼干部的基地。探索实行劳务外包,可以根据岗位的不同实行人员分类配备,尝试将非审判由退休法官、志愿者担任,形成一支由法官和司法辅助人员为主,专家、律师、学者、志愿者积极参与的诉讼服务队伍。关心爱护诉讼服务工作人员的身心健康及时调节他们的精神状态,了解他们的思想动态,对他们的工作给予及时肯定和鼓励。应比照信访人员的补助标准,给予诉讼服务中心工作人员一定的抚慰性补助;积极组织开展有益的文体活动,舒缓压力,激发工作积极性和成就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