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我局周五调研日工作总体安排及主要课题分解要求,我们采取走下去、请上来等方式,对全市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工作进行了专题调研,形成本调研报告。
一、工作进展
大庆市现辖五区四县、58个乡镇、482个行政村。全市人口281万,其中农村人口138万人,占全市人口总数的49%。由于县域经济条件限制和历史欠账,我市农村环境保护基础较差、环境设施建设相对滞后,为了扭转这种局面,我市多年来坚持以生态建设示范区创建为载体,大力开展农村环境综合整治、改善区域生态,见到明显成效,让胡路区、杜蒙县成为省级生态县(区),49个乡镇被命名为省级以上生态乡镇,383个乡镇村被命名为市级以上生态村。
(一)建立机制,强化基础。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工作重心为县区,为此,我们重点实行了“四个强化”。一是强化四级管理。在全市58个乡镇设置了环保助理,380多个行政村配置了环保监督员,实现了市、县(区)、乡镇和行政村的四级管理机制,把环境监管触角延伸到每个角落。二是强化能力培训。专门编制了有关农村环保工作的讲义,组织县区、乡镇和行政村环保工作人员业务培训,增强基层环保队伍的知识储备。三是强化载体带动。通过生态县区生态乡镇和生态村创建的具体实践,基层环保队伍的能力水平逐步提高。四是强化目标考核。全面实施生态县(区)建设目标责任制和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定量考核,高标准、严要求,农村环境监管有效加强。
(二)统筹规划,分步实施。为了将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工作抓实、抓好、抓出成效,我们重点在规划设计上狠下功夫。首先,是纳入总体规划。把生态示范创建和农村环境保护纳入《大庆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作为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内容。在我市的生态文明建设规划和生态市建设规划中都明确了农村环境综合整治的目标任务。第二,是制定实施方案。制定实施《加快生态环境建设三年行动计划》,《生态市建设实施方案》,以及《农村环境综合整治联合行动实施方案》,进一步落实了农村环境综合整治的责任、年度实施进度和推进措施。第三,是科学谋划项目。按照全省统一安排,建立我市“十二五”农村环境连片整治项目库,入库项目61个,并对入库项目进行了初步设计。
(三)各负其责,合力推进。农村环境综合整治是一项系统工程,“十二五”以来,环保、林业、畜牧、水务、建设等行业主管部门多措并举、合力攻坚,取得较好效果。自然生态有效保护。累计造林48万亩,森林覆盖率达到11.5%;禁牧草原1034万亩,累计治理“三化”草原(场)60万亩,草原“三化”比率降到29%;大同西大海湿地、林甸东兴草甸草原晋升为市级自然保护区,自然保护区总数达到16个。人居环境有效改善。累计完成泥草房(危)房改造5。7万户,14万农村人口受益;绿化村屯746个,村屯绿化达标率76%;实施畜禽三进三退工程,新建、改扩建养殖场(小区)538个,16.2万畜禽退出散养、退出庭院、退出村屯。面源污染有效治理。大力开展秸秆禁烧环境监管,提倡秸秆综合利用、变废为宝;推广测土配方500万亩,有效控制了化肥和农药的施用强度;建设有机、绿色、无公害食品基地600万亩,获得“三品”标识490个。功能设施有效增强。我市四个县在全省率先建设生活污水处理场和生活垃圾处理场,实现了“两厂(场)市域全覆盖;强化农村饮用水源保护区环境监管,建设33个乡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实施农村安全饮水工程407处,22.08万农民喝上放心水;将医疗废物无害化处理向农村延伸,实现了统一收集、统一运输、统一处理。
(四)突出重点,连片治理。改善农村生态环境的关键是整治,重点在村屯。一方面,争取项目推动整治。国家和省从20xx年开始,针对各类突出的环境问题,启动实施农村环境连片整治。截至目前,我市列入中央和省计划项目16个,总投资2374.93万元,其中,中央投入797万元,地方配套700万元,村民自筹877.93万元,整治村庄16个,受益人口5.8653万人。另一方面,借助减排促进整治。两年来,全市列入全省污染物总量减排计划的农村畜禽减排项目共160个,去年完成项目76个,减排化学需氧量4415.62吨、氨氮174.94吨;今年,由于洪水影响,我市计划项目84个,到年底可完成项目77个,将进一步为全市污染减排工作做出积极贡献!
二、主要问题
通过多年的工作实践,对照先进地区经验,结合调研情况,我们深深地感到,尽管我市农村环保工作已经有了一个很好的基础,但对照党的十八大关于生态文明建设的总体要求,对照国家和省关于农村环境保护工作目标任务,还存在着很大的差距,需要进一步认真加以研究解决。
一是基层环境管理水平低。在农村基层环保队伍建设上,我国很多地区走在了前面,积累了许多值得借鉴的经验。山西省阳城县把环境监管的触角向农村延伸,全县18个乡镇467个行政村全部配备了持证上岗环保监督员,在山西省率先实现了环境监管县、乡、村三级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全覆盖。在乡镇层面,实现了“五有一专一保障一开展”。“五有”,就是有场地、有牌子、有办公设施、有制度、有工作职责;“一专”,就是乡镇配备了1至2名专职环保监督员;“一保障”,就是工作经费和人员待遇得到了保障;“一开展”就是有效开展工作。在行政村层面,实现了“六有一保障一发挥”。“六有”,就是有场地、有牌子、有人员、有办公设施、有制度、有工作职责;“一保障”,就是工作经费和人员待遇有保障;“一发挥”,就是能够发挥作用。我市虽然在乡镇、行政村环保队伍的建设和能力提高上,做了大量的工作,短期内也取得了一定效果,但由于没有工作经费和人员待遇保障,且环保工作人员多为兼职、非专职,素质偏低、流动性大,水平提升难度很大,难以适应日益繁重的工作需要。
二是农村环保激励机制弱。为了加快生态建设示范区创建,持续改善农村环境,我国一些地区根据国家的有关规定,相继出台了“以奖代补”、“以奖促治”政策,激发和调动广大农村改善环境的积极性。河南省三门峡市农村环境保护生态示范创建以奖代补考核办法中规定,对于国家级生态县、区创建,完成规划编制并通过专家评审的奖励县、区政府3万元,通过环保部验收命名的奖励县市、区政府10万元;对于生态乡镇创建,完成环境规划编制并通过专家评审的奖励乡镇政府1万元,获得省级生态乡镇命名的奖励乡镇政府3万元,获得国家级生态乡镇命名的奖励乡镇政府5万元;对于生态村创建,获得省级生态村命名的奖励行政村1万元,获得国家级生态村命名奖励行政村5万元。同时,为鼓励对生态示范创建工作的探索和创新,对生态示范创建中在环境改善、污染治理、生态建设等方面具有推广、示范、借鉴意义的生态工程予以褒奖,奖励最高金额为10万元。由于我市没有建立农村环境保护“以奖代补”、“以奖促治”政策,乡镇和行政村的创建热情不高,创建质量得不到到保证,不能充分的调动农民群众参与环境保护的积极性。
三是治污项目建设推进难。20xx年以来,环境保护部、财政部相继制定了“以奖促治”加快解决突出的农村环境问题实施方案、农村环境保护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及其项目管理暂行办法,以及加强“十二五”资金管理的指导性意见,对开展农村环境综合整治的村庄实行“以奖促治”,对达到生态建设示范区标准的实行“以奖代补”。同时,明确要求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要参照国家政策,安排本级农村环境保护专项补助资金。由于历史欠账和县域经济紧张,我市虽然在四县分别建设了污水处理厂和垃圾处理场,但乡镇和行政村的生活污染治理还没有全面展开,生活污水管网尚未铺设到位、生活垃圾存贮和收运体系尚不健全,规模化养殖场粪便污染还没有得到根本治理,农村饮用水源保护区建设还存在差距。按照省市农村环境综合整治联合行动的要求,到20xx年,全市具备条件的小城镇要完成污水处理及垃圾处置设施建设,60%以上的规模化养殖场和养殖小区要配套完善固体废物和污水贮存处理设施,困难很多,压力巨大,迫切需要稳定的资金投入,市级农村环保专项资金的建立迫在眉睫。
四是生态示范创建差距大。省政府将我市、杜蒙县、肇源县列为全省生态创建试点,对我市生态建设示范区创建工作给予厚望,对照生态市考核标准,特别是国标中规定的“三个80%”,我市达标难度很大,目前我市9个县区,还没有一个国家级生态县区,58个乡镇仅有4个获得国家级生态乡镇命名,482个行政村中国家级生态村还是空白,此外,在具体指标上,我市的第三产业占GDP比重、单位GDP能耗、森林覆盖率等指标还远远达不到国标要求,要想在“十三五”期末实现国家级生态市创建目标,尚需加大推进力度,加快创建步伐。
三、对策措施
“十二五”已经走过三分之二时间,即将进入冲刺之年、收关之年,形式严峻、任务繁重、责任重大。我们要坚定不移地以科学发展观和生态文明战略思想为指导,持续深化农村环境综合整治,着力解决农村突出的环境问题,为进一步巩固环保模范城市成果、加快生态市建设进程做出积极贡献。具体工作上力争实现四个新突破:
1、超前规划研究,力争在顶层设计上实现新突破。在系统总结评估“十二五”农村环保工作的基础上,做好“十三五”规划课题研究。一是现实基础专题研究,系统全面掌握我市农村环保基本情况;二是制约瓶颈专题研究,调查分析制约我市农村环境污染治理的关键影响因子,确定需要整治的重点环节;三是治污技术专题研究,调查论证适合我市农村实际的生活污染、面源污染和生态修复的先进技术;四是引导政策专题研究,探讨工业反哺农业、社会资金吸纳等有利于加快农村环境综合整治的制度、政策;五是目标任务专题研究,确定我市“十三五”农村环境综合整治主要目标和重点任务;六是管理机制专题研究,研究制定强化农村环境保护工作保障措施。
2、深化监督管理,力争在项目建设上实现新突破。项目建设是改善农村环境的有效途径,重点是把握好四个环节。一是做好项目。对于已经入库并有希望获得支持的项目,抓紧可研和方案设计,落实项目前期。二是争好项目。对于没有入库,但却具有典型示范意义的项目,组织县区积极向上争取,争取列入计划,获得支持。三是建好项目。对于已经列入计划获得支持的项目,加快推进项目建设,保证进度、保证质量、保证达标。四是管好项目。对于建成投产项目,要加强治污设施环境监管,确保稳定运行,达标运行;对于在建项目,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实施督察督办,规范建设、规范管理,确保项目建成运行后达到设计目标。
3、搞好协调推进,力争在综合治理上实现新突破。主要是协调有关部门,加快推进农村环保联合行动,确保实现既定目标。努力修复自然生态。通过植树造林,综合整治土地沙化、盐渍化,治理水土流失;通过草原修复,促进草原改良、草原植被恢复;通过保护湿地,保护野生动植物栖息地,维护生物多样性。全面控制面源污染。推进整治畜禽养殖污染减排项目,科学划定禁养区、限养区和适养区,强化“三区”管理、推进“三区”治理;大力发展生态农业,推行测土配方,控制农药和化肥施用。三是改善居住环境。继续强化农村生活污水和农村垃圾治理,加强农村饮用水水源地保护,推进村屯绿化、道路绿化,深入开展生态乡镇、生态村创建。
4、创新管理模式,力争在队伍建设上实现新突破。积极探索符合我市实际的农村环境管理机制模式,加快基层环保队伍建设。一是纳入目标管理。将农村基层环保机构建设列入年度生态县(区)建设和环境保护目标考核,做到有场地、有牌子、有人员、有办公设施、有制度、有工作职责、有工作经费和人员待遇有保障,在乡镇政府设置环保办公室并配备1至2名环保管理员;在行政村设置一名环保监督员。二是强化素质教育。实行环保管理员和环保监督员持证上岗制度,20xx年上半年完成58个乡镇环保管理员的岗位培训,下半年完成482个行政村环保监督员的岗位培训,合格的分别核发环保管理员和环保监督员上岗证。三是实施工作考核。环保管理员和环保监督员由县(区)环保部门和乡镇政府双重管理、双重考核,由市环保部门制定工作考核办法,县(区)环保部门具体实施考核,并将考核结果通报县区政府和乡镇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