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户口没有宅基地的办法是:1、通过村集体内部成员的宅基地使用权的转让取得宅基地。宅基地使用权流转局限在本集体经济组织内部有利于实现保证农户住房保障的社会功能,也是基于宅基地初始取得具有无偿性的考虑。2、向所在的集体经济组织提出宅基地和建房的书面。
宅基地是农村村民用于建造住宅及其附属设施的集体建设用地,包括住房、附属用房和庭院等用地,在地类管理上属于(集体)建设用地。
宅基地使用权具有如下特性:
1、宅基地使用权的主体具有特定性,原则上限于农村居民。
2、宅基地使用权的客体具有特定性,限于集体所有土地。
3、宅基地使用权的内容具有特定性,仅限于依法建造并保有个人住宅及其附属设施。
4、宅基地使用权的初始取得具有无偿性。宅基地使用权是一种带有社会福利性质的权利,由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无偿取得、无偿使用。
5、宅基地使用权没有期限限制。我国现行法律没有对宅基地使用权的期限进行限制性规定,宅基地使用权不因期限届满而消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