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新中国第一部临时宪法的简称是《共同纲领》。
2、新中国成立后具有临时宪法作用的文件是1949年9月29日14点15分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一届全体会议通过的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共同纲领》(简称《共同纲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