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仲裁调解签字后可以反悔吗

2024-04-17 来源:星星旅游

仲裁庭达成的调解协议一旦签字或盖章,即使一方反悔也不影响协议的生效。当事人可以要求法院制作调解书并送达各方。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的规定,如果当事人认为调解书与协议原意不符,法院会审查并补正相关内容。此外,如果当事人就部分或主要诉讼请求达成调解协议,法院可以先行确认并制作调解书,处理意见也会成为调解协议的一部分。

法律分析

在仲裁庭达成调解协议,一方反悔的,只要各方当事人同意在调解协议书上签名或者盖章了,不影响调解书的生效,当事人请求制作调解书的,人民法院应当制作调解书送达当事人。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调解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三条

当事人以民事调解书与调解协议的原意不一致为由提出异议,人民法院审查后认为异议成立的,应当根据调解协议裁定补正民事调解书的相关内容。

第十四条

当事人就部分诉讼请求达成调解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就此先行确认并制作调解书。

当事人就主要诉讼请求达成调解协议,请求人民法院对未达成协议的诉讼请求提出处理意见并表示接受该处理结果的,人民法院的处理意见是调解协议的一部分内容,制作调解书的记入调解书。

拓展延伸

撤销仲裁调解协议的法律程序和限制

撤销仲裁调解协议的法律程序和限制通常需要遵循特定的法律程序,并受到一定的限制。根据不同的司法管辖区和相关法律规定,当事人可能需要向仲裁法院或相关机构提出撤销申请,并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交必要的文件和证据。撤销仲裁调解协议的申请通常需要合理的理由,例如协议存在重大缺陷、违反公序良俗或受到欺诈等。此外,法律还可能规定特定的时限和条件,以保护协议的稳定性和可靠性。因此,当事人在考虑撤销仲裁调解协议时,应咨询专业律师以了解适用的法律程序和限制。

结语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调解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一旦仲裁庭达成调解协议并在调解协议书上签名或盖章,即使一方反悔也不会影响调解书的生效。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制作调解书,并根据调解协议裁定补正民事调解书的相关内容。如果当事人就部分诉讼请求达成调解协议,人民法院可以先行确认并制作调解书。对于未达成协议的诉讼请求,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提出处理意见,并表示接受该处理结果,该处理意见将成为调解协议的一部分。撤销仲裁调解协议需要遵循特定的法律程序和限制,当事人应咨询专业律师以了解适用的法律程序和限制。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2017修正):第二章 仲裁委员会和仲裁协会 第十条 仲裁委员会可以在直辖市和省、自治区人民政府所在地的市设立,也可以根据需要在其他设区的市设立,不按行政区划层层设立。

仲裁委员会由前款规定的市的人民政府组织有关部门和商会统一组建。

设立仲裁委员会,应当经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司法行政部门登记。

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2017修正):第一章 总 则 第二条 平等主体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之间发生的合同纠纷和其他财产权益纠纷,可以仲裁。

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2017修正):第四章 仲裁程序 第三节 开庭和裁决 第四十九条 当事人申请仲裁后,可以自行和解。达成和解协议的,可以请求仲裁庭根据和解协议作出裁决书,也可以撤回仲裁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