驾驶证和行驶证都要带上路。驾驶证,是政府交通部门发给具有驾驶资格人士的证明文件。机动车行驶证是准予机动车在我国境内道路上行驶的法定证件。 驾驶机动车 时,应当随身携带这两种证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五条,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未悬挂机动车号牌,未放置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或者未随车携带行驶证、驾驶证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扣留机动车,通知当事人提供相应的牌证、标志或者补办相应手续,并可以依照本法第九十条的规定予以处罚。当事人提供相应的牌证、标志或者补办相应手续的,应当及时退还机动车。故意遮挡、污损或者不按规定安装机动车号牌的,依照本法第九十条的规定予以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