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持有信用卡的认定方法如下:
1、行为人在主观上明知自己持有的是他人的信用卡,客观上具有通过诈骗、盗窃、抢夺、抢劫等非法方式获取信用卡的;
2、是否有合法持有手续;
3、持卡人本人同意的同时是否符合信用卡管理规定;
4、民法上的合法获得是否有合法手续,信用卡可能会不慎丢失而被他人捡到据为己有,甚至进行犯罪,构成妨害信用卡管理罪。
妨害信用卡管理罪构成要件是什么:
1、犯罪主体是一般主体。单位不能成为主体;
2、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并且一般均具有牟取非法利益的目的;
3、侵犯的客体是国家的信用卡管理制度;
4、客观方面表现为妨害信用卡管理的行为。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七十七条之一
【妨害信用卡管理罪】有下列情形之一,妨害信用卡管理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量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
(一)明知是伪造的信用卡而持有、运输的,或者明知是伪造的空白信用卡而持有、运输,数量较大的;
(二)非法持有他人信用卡,数量较大的;
(三)使用虚假的身份证明骗领信用卡的;
(四)出售、购买、为他人提供伪造的信用卡或者以虚假的身份证明骗领的信用卡的。
【窃取、收买、非法提供信用卡信息罪】窃取、收买或者非法提供他人信用卡信息资料的,依照前款规定处罚。
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犯第二款罪的,从重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