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违约金的约定范围:一般情况下不可约定违约金,但提供专项培训费用的可约定服务期违约金;负有保密义务的可约定经济补偿;除此之外,不可约定违约金。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二、二十三、二十五条。
法律分析
一般情况下不可以约定劳动合同辞职支付违约金。如果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以约定服务期,违约的话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对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约定支付经济补偿。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二条
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以与该劳动者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
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不得超过用人单位提供的培训费用。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支付的违约金不得超过服务期尚未履行部分所应分摊的培训费用。
第二十三条
对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可以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条款,并约定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在竞业限制期限内按月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
第二十五条
除本法第二十二条和第二十三条规定的情形外,用人单位不得与劳动者约定由劳动者承担违约金。
拓展延伸
雇主约束员工:禁止在两年内离职,违约金成为限制
雇主与员工之间的关系在签署了一份培训协议后更加紧密。根据协议,员工在两年内不得离职,否则将面临支付违约金的限制。这种约束旨在确保员工在培训期间充分投入,并为公司的长期发展提供稳定的人力资源。然而,这种限制也引发了一些争议。有人认为,这种限制剥夺了员工的自由选择权,而且违约金的数额也可能对员工造成不小的经济负担。因此,雇主约束员工的做法引发了人们对雇佣合同和劳动法的讨论,以平衡雇主和员工的权益。
结语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二条和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用人单位可以与劳动者约定服务期和违约金,以保障用人单位的合法权益。然而,这种限制也引发了一些争议。有人认为,这种限制剥夺了员工的自由选择权,而且违约金的数额也可能对员工造成不小的经济负担。因此,雇主约束员工的做法引发了人们对雇佣合同和劳动法的讨论,以平衡雇主和员工的权益。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修正):第二章 劳动合同的订立 第二十二条 【服务期】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以与该劳动者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
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不得超过用人单位提供的培训费用。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支付的违约金不得超过服务期尚未履行部分所应分摊的培训费用。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服务期的,不影响按照正常的工资调整机制提高劳动者在服务期期间的劳动报酬。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修正):第二章 劳动合同的订立 第二十三条 【保密义务和竞业限制】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保守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和与知识产权相关的保密事项。
对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可以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条款,并约定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在竞业限制期限内按月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修正):第四章 劳动合同的解除和终止 第四十条 【无过失性辞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