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一、开发商破产后如何保护购房者的权益?
第一,开发商申请破产,应当书面向人民法院提出宣告破产以清偿所欠债务的诉讼请求,债务人申请破产一定要经过上级主管部门的同意,申请书要写明申请人的基本信息、破产的事实和理由,;第二,申请人在申请的时候负有举证的义务,要提供相应的证据材料,例如财务报告、职工的工资支付等。
二、购房者要提防开发商的哪些陷阱
需要提防开发商的陷阱
擅长制造现场热销假象
在销售现场,开发商总是在营造兴旺的气氛,经常会在售楼中心的房源公示栏上打出“售完”的字样,或者在销售业绩示意图上标识出大面积的已售单元,让购房者觉得已经没有多少套房屋。销售人员也会采取很多方法来制造热销气氛,让购房者产生紧张感,常用的伎俩就是“这套房子好几个客户都相中了”,购房者一般在没考虑清楚的情况下,一冲动,就签了合同,交了钱。
催着交定金
购房者只要表现出一点点购房的意向,销售人员就会告诉你说这个户型就只有几套了,如果不交付定金可能就卖完了,要求客户马上交付定金。如果客户说没有带够定金,销售人员就会要求客户先交小定,然后要求客户次日交齐大定。如果购房者在约定的时间内未能前来,所付的定金就不一定何去何从了。
虚构赠送面积
“33平方米的单身公寓‘变身’55平方米的小复式”、“买一送一”、“两房变三房”……赠送面积成为时下部分楼盘诱人上钩的重要营销手段。购房者在看了这样的宣传后,总是觉得花一定的钱,却多得了很多面积,实惠得很。其实不然,买房时千万要问清楚所赠送的面积是多大?赠送的具体位置是哪?最好将赠送情况写进合同里。
内部认购或VIP优惠
出售VIP卡、内部认购、日进斗金……商品房销售的噱头令人眼花缭乱,这都是为开发商销售房屋利益最大化作准备。而对于购房人来说,内部认购由于有优惠条件,有一定的吸引力,这时就有可能掉进开发商的认购陷阱。
样板间被悄悄放大
一些开发商为了使空间看上去更加通透、视觉舒适,往往使用高亮度照明,并打通一些墙体,做成开放型厨房或透明式卫生间,这对于实际居住来说都是不实用的。为了让样板间看上去更宽敞,会将样板间做得比实际房间面积大一些,或者样板间内的床等家具的实际面积都要小一些,而购房者不可能看样板间时找开发商要建筑图纸,并拿尺自己丈量,往往会被样板间的宽敞温馨所吸引。
过度包装,模糊核心卖点
购房者对楼盘的第一印象大多来自宣传广告。开发商通过全方位包装楼盘核心卖点信息,如“奢华生活”、“品质人生”、“尊贵选择”等等来吸引购房者。
因此,对于那些模糊的广告词不要当真,不要为这些广告所描述的“未来生活”所迷惑,多关注地点、交通、房屋质量等。购房者还可以要求将其广告许诺中核心卖点写进合同。购房者要进行实地考察,并到规划部门了解城市的规划,特别是楼盘所在区域的发展规划和周边配套。
夸大绿化率
楼盘的绿化率和容积率大多都是与实际不相符的,且绿化率只是开发商宣传楼盘绿化时用的概念,并没有法律和法规依据。待房屋建成,具体的数值也无法考证。开发商往往在宣传时会将绿化率作为卖点夸大,为购房者描绘一幅优美的园林景观,多数小区在入住多年后,由于管理不善或者物业不作为,大多绿化和植被都很糟糕。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八条向人民法院提出破产申请,应当提交破产申请书和有关证据。破产申请书应当载明下列事项:(一)申请人、被申请人的基本情况;(二)申请目的;(三)申请的事实和理由;(四)人民法院认为应当载明的其他事项。债务人提出申请的,还应当向人民法院提交财产状况说明、债务清册、债权清册、有关财务会计报告、职工安置预案以及职工工资的支付和社会保险费用的缴纳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