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规定农村水费每吨2元。具体标准是:
1、居民生活用水为2.8元/立方米;
2、行政事业用水为3.9元/立方米;
3、工商业用水为4.1元/立方米;
4、餐饮业用水为4.6元/立方米;
5、洗浴业用水为60元/立方米;
6、洗车业、纯净水用水为40元/立方米;
7、农赔水为0.6元/立方米。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第四十九条
用水应当计量,并按照批准的用水计划用水。
用水实行计量收费和超定额累进加价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