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逮捕后无罪的怎么赔偿
(一)检察院批准对犯罪嫌疑人进行逮捕的,如果人民法院判处无罪的,当事人可以主张国家赔偿,国家赔偿的规定如下:1、侵犯公民人身自由的,每日赔偿金按照国家上年度职工日平均工资计算2、侵犯公民生命健康权的,赔偿金按照下列规定计算:1造成身体伤害的,应当支付医疗费、护理费,以及赔偿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减少的收入每日的赔偿金按照国家上年度职工日平均工资计算,最高额为国家上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的五倍2造成部分或者全部丧失劳动能力的,应当支付医疗费、护理费、残疾生活辅助具费、康复费等因残疾而增加的必要支出和继续治疗所必需的费用,以及残疾赔偿金。残疾赔偿金根据丧失劳动能力的程度,按照国家规定的伤残等级确,最高不超过国家上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的二十倍。造成全部丧失劳动能力的,对其扶养的无劳动能力的人,还应当支付生活费3造成死亡的,应当支付死亡赔偿金、丧葬费,总额为国家上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的二十倍。对死者生前扶养的无劳动能力的人,还应当支付生活费。4、劳动者不续签的,劳动关系终止,劳动者不能主张经济补偿。3、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第三十三条、第三十四条
二、怎样确定刑事赔偿义务机关
1行使侦查、检察、审判职权的机关以及看守所、监狱管理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行使职权时侵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该机关为赔偿义务机关。2对公民采取拘留措施,依照国家赔偿法的规定应当给予国家赔偿的,作出拘留决定的机关为赔偿义务机关。3对公民采取逮捕措施后决定撤销案件、不起诉或者判决宣告无罪的,作出逮捕决定的机关为赔偿义务机关。4再审改判无罪的,作出原生效判决的人民法院为赔偿义务机关。二审改判无罪,以及二审发回重审后作无罪处理的,作出一审有罪判决的人民法院为赔偿义务机关。
三、无罪释放的国家怎么赔偿
在司法实践中,可能获得国家赔偿的情况及造成的损害结果具有多样性,不同情况的赔偿标准有所不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的规定,国家赔偿以支付赔偿金为主要方式。若能够返还财产或者恢复原状的,予以返还财产或者恢复原状;若系侵犯公民人身自由的,赔偿金每日赔偿标准按国家上年度职工日平均工资计算;若侵犯公民生命健康权造成身体伤害的,赔偿金应支付医疗费、护理费、误工减少的收入;若侵犯公民生命健康权造成部分或者全部丧失劳动能力的,应当支付医疗费、护理费、残疾生活辅助具费、康复费等因残疾而增加的必要支出和继续治疗所必需的费用,以及残疾赔偿金;若侵犯公民生命健康权造成全部丧失劳动能力的,对其扶养的无劳动能力的人,还应当支付生活费;若侵犯公民生命健康权造成死亡的,应当支付死亡赔偿金、丧葬费,总额为国家上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的二十倍,死者生前扶养的无劳动能力的人,还应当支付生活费。因此,国家赔偿具体标准应根据案件的实际情况予以确定。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第三十二条国家赔偿以支付赔偿金为主要方式。能够返还财产或者恢复原状的,予以返还财产或者恢复原状。《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第三十三条侵犯公民人身自由的,每日赔偿金按照国家上年度职工日平均工资计算。
四、逮捕后的程序问题
根据案情不同而不同,一般案件公安机关两个月左右到检察院,检察院如果没有退回补充侦查一般一个月到法院,法院一般也是一个多月会有结果。但是根据不同案情,可能差异也比较大。五、批准逮捕后的在正式审判结果出来以前,不管是拘留、逮捕还是取保候审,都是侦察机关为了确保司法程序顺利进行而采取的强制措施。理论上讲,这个时候人还只是“犯罪嫌疑人”,根据“疑罪从无”的理论,只要法院不判决有罪,仍然是无罪。凡是通过刑讯逼供手段取得的证词一律没有法律效力,相反,手段严重的办案人员还要承担“刑讯逼供罪”的罪名。即便是有了口供,现在对法院判决案件的要求是“重事实、轻口供”,孤证不能定罪,所以只有犯罪嫌疑人口供而没有其他关键证据是不能判决有罪的。一旦法院判决无罪,被逮捕的人必须立即释放,当事人可以申请国家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