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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过劳动仲裁是否可以增加诉求?

2024-04-10 来源:星星旅游

劳动仲裁可以增加诉求,但法院会根据不同情况进行区分。劳动仲裁诉讼时效为一年,但有中断和中止的情况。劳动仲裁时效过期后,可以向法院起诉,但法院可能驳回诉讼请求。

法律分析

一、劳动仲裁可以增加诉求吗

劳动争议申请人可以请求增加诉求或在劳动争议裁决作出后向法院起诉时增加诉求,但法院会根据不同情况进行区分。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人民法院受理劳动争议案件后,当事人增加诉讼请求的,如该诉讼请求与讼争的劳动争议具有不可分性,应当合并审理;如属独立的劳动争议,应当告知当事人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因此,律师建议劳动仲裁申请人在申请仲裁前可以通过咨询律师的方式,在法律规定范围内明确请求,以避免造成诉讼资源的浪费。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六条

人民法院受理劳动争议案件后,当事人增加诉讼请求的,如该诉讼请求与讼争的劳动争议具有不可分性,应当合并审理;如属独立的劳动争议,应当告知当事人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二、劳动仲裁诉讼时效是多久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七条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

前款规定的仲裁时效,因当事人一方向对方当事人主张权利,或者向有关部门请求权利救济,或者对方当事人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从中断时起,仲裁时效期间重新计算。

因不可抗力或者有其他正当理由,当事人不能在本条第一款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申请仲裁的,仲裁时效中止。从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仲裁时效期间继续计算。

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因拖欠劳动报酬发生争议的,劳动者申请仲裁不受本条第一款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的限制;但是,劳动关系终止的,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三、劳动仲裁时效过了规定期限,能否起诉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正2001)14号)第3条规定: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根据《劳动法》第82条的规定,以当事人的仲裁申请超过60日期限为由,作出不予受理的书面裁决、决定或者通知,当事人不服,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对确已超过仲裁申请期限,又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正当理由的,依法驳回其诉讼请求。

结语

根据劳动争议相关法律规定,劳动仲裁申请人可以在劳动争议裁决作出后向法院增加诉求,但需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区分。律师建议在申请仲裁前咨询律师,明确请求,以避免浪费诉讼资源。劳动仲裁申请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但有中断和中止规定。若劳动仲裁时效过期,当事人仍可向法院起诉,但需确保没有不可抗力或其他正当理由。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的解释,法院应受理仲裁申请超期的诉讼请求,但对确已超过申请期限且无正当理由的,可驳回其诉讼请求。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2018修正):第三章 劳动合同和集体合同 第三十一条 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修正):第四章 劳动合同的解除和终止 第四十八条 【违法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法律后果】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本法第八十七条规定支付赔偿金。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修正):第七章 法律责任 第八十七条 【违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法律责任】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