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以前派出所能够查到某人的工作单位,现在要查起来就很难。因为现在不像以前都有固定的工作,很多人的工作岗位不固定,经常换地方而又不能及时变更。户籍登记的具体内容,所以查起来很困难。但是如果是对嫌疑人的调查,公安部门调查手段会很多,下的功夫也是不一样的,所以能够查出嫌疑人的工作动向。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一条
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