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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典债务人死亡后债权债务是否会消

2024-04-13 来源:星星旅游

借贷纠纷律师收集整理了关于民法典债务人死亡后债权债务是否会消的相关法律知识,

一、民法典债务人死亡后债权债务是否会消

灭民法典规定,债务人死亡后,债权债务不会消灭,债务由债务人财产承担,如果继承人继承了遗产的,债务由继承人以继承遗产为限承担债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一条【被继承人税款、债务清偿的原则】继承人以所得遗产实际价值为限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对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可以不负清偿责任。

二、债务人死亡的被告确定

(一)原告起诉时,已经死亡的债务人不能列为被告。

债务人死亡后,已丧失民事权利能力,丧失民事主体资格。

起诉时,原告将死亡的债务人列为被告的,人民法院应依法通知原告变更适格的主体,原告拒绝变更的,依法裁定驳回原告的起诉。

(二)原告起诉时,遗产未分割的,数个继承人均应列为被告参加诉讼(放弃继承的除外)。

被继承人死亡之时起到遗产分割前先对被继承人的债务进行全部清偿,如有剩余,继承人才能进行继承。

继承人在继承开始后,遗产分割前,明确表示放弃继承的,不负担清偿被继承人所欠的债务,所以不能成为被告。

(三)原告起诉时,如果遗产分割结束,各继承人对被继承人债务清偿原则按其继承份额按比例清偿,所有参加分割遗产的继承人作为共同被告参加诉讼。

(四)放弃继承的继承人对被继承人与其共同共有财产析产前,对共同共有财产中被继承人的遗产实施保管的,依据民事诉讼法,其作为第三人参加诉讼。

(五)债务人死亡后,虽有继承人、受遗赠人,但他们都放弃继承权、受遗赠权,或者没有继承人、受遗赠人。

存有遗产的遗产保管人为被告。

(六)在诉讼期间,债务人死亡的,原告应当申请变更被告,如果原告不申请变更,法院应主动行使释明权,避免当事人的诉累,如果原告不变更,则应驳回起诉,让原告另行起诉。

依据《民法典》的规定,债务人死亡并不是债务消灭的情形,债务人死亡后,一般以其财产承担债务。

如果继承人继承了遗产的,由继承人以继承遗产价值为限,承担债务清偿责任。

民法典债务没清理完毕能否注销,相关法律规定

一、民法典债务没清理完毕能否注销

民法典规定,债务在没有清偿完毕的情况下,一般是不能注销登记的,公司要清偿完所有债务,清算程序才会终结,清算程序终结,经法院确定后,才能办理注销登记。

二、相关法律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十二条【清算中法人地位、清算后剩余财产的处理和法人终止】清算期间法人存续,但是不得从事与清算无关的活动。

法人清算后的剩余财产,按照法人章程的规定或者法人权力机构的决议处理。

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清算结束并完成法人注销登记时,法人终止;

依法不需要办理法人登记的,清算结束时,法人终止。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八十六条【清算程序】清算组在清理公司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后,应当制定清算方案,并报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人民法院确认。

公司财产在分别支付清算费用、职工的工资、社会保险费用和法定补偿金,缴纳所欠税款,清偿公司债务后的剩余财产,有限责任公司按照股东的出资比例分配,股份有限公司按照股东持有的股份比例分配。

清算期间,公司存续,但不得开展与清算无关的经营活动。

公司财产在未依照前款规定清偿前,不得分配给股东。

第一百八十八条【公司注销】公司清算结束后,清算组应当制作清算报告,报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人民法院确认,并报送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注销公司登记,公告公司终止。

通过以上分析可以知道,公司要清偿公司的债务,清算程序才会终结,清算程序终结后,报人民法院确认或者股东会确认,才有办理注销登记。

所以债务未清偿完,一般不能注销的。

债务人死亡,债权人是否可以直接起诉继承人

债务人死亡,债权人是否可以直接起诉继承人视情况而定。

如果继承人继承了遗产的,债权人可以直接起诉继承人。继承人以所得遗产实际价值为限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

如果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对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可以不负清偿责任,债务人不能直接起诉继承人。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一条,继承人以所得遗产实际价值为限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

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对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可以不负清偿责任。

债务人死亡后债务几年失效?

借贷纠纷律师收集整理了关于债务人死亡后债务几年失效?的相关法律知识,

一、债务人死亡后债务几年失效?

借条有效期是3年,从借条约定的还款期限届满后开始计算。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百八十八条

【普通诉讼时效、最长权利保护期间】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二、哪些借条无效

1、明知对方借款用于非法活动的

合法的借贷关系受法律保护,但违反法律或社会公共利益的民事行为属于无效行为。法院查明,出借人明知个人借款用于赌博、贩卖假币、贩卖毒品、走私等非法活动而借款给他人,其借贷合同不受法律保护,对行为人还要处以收缴、罚款、拘留,甚至追究刑事责任。

2、违背真实意愿的借条

一方以欺诈、胁迫等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的合同,受损害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合同。受损害方的变更权或撤销权应当依法行使。

3、感情债所产生的借条

不少情人之间出于玩笑或者其他原因(例如:青春损失费,精神损失费,出轨劈腿等),会写下借条,但实际中并没有这笔借款支付的凭证。如果分手或者离婚了,一方拿着借条要求法院判决对方还钱,法院通常会要求提供一系列的证据链,没有其他证据只有借条的,借条无效。

4、有借条但没有实际支付借款

借条只能证明借贷双方之间有约定,如果没有实际支付借款,借条实际上是不产生法律效力的。

在现实生活当中,目前很多人对于债务方面的一些时效规定并不是特别的了解,根据我们国家《民法典》当中的规定,发生了债券债务方面的纠纷,到当地的人民法院来提起诉讼,是需要按照《民法典》当中规定的三年诉讼时效来确定的。但是这并不是绝对的,还有另外的规定。

债务人恶意逃债是怎么回事?

一、债务人恶意逃债是怎么回事?

债务人恶意逃债是为了躲避债务。现实生活中债务人为达到恶意逃债目的而一去不返的现象经常发生,由于受诉讼时效制约,往往会给债权人主张权利带来很大困难。对于债务人下落不明的借款案件,债权人可通过以下途径追讨欠款。

第一条途径是,债权人在诉讼时效期限内,可直接向债务人原居住地或者财产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追讨债款。起诉时应持有借据等证明借贷关系存在的证据,法院就会立案受理。由于债务人下落不明,法院在立案后一般采用公告送达的形式传唤

债务人应诉。公告期届满,债务人不应诉时,法院即对借贷人关系明确的案件经审理后作缺席判决。缺席判决后,尽管债务人下落不明,但经债权人申请,法院可以采取拍卖债务人房屋或财产的办法为债权人清偿债务。

第二条途径是,由债务人向法院申请宣告债务人为失踪人,然后由代管人从失踪人的财产中支付借款。

我国《民法典》第四十条规定,

公民下落不明满两年的,利害关系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他为失踪人。

第四十二条规定

失踪人的财产由他的配偶、父母、成年人或者关系密切的其他亲属、朋友代管。失踪人所欠税款、债务和应付的其他费用,由代管人从失踪的财产中支付。

起诉要债属于追讨欠债中相对比较有效的方式,除此之外其实当事人也可以通过其他方式来要债,比如协商、调解、仲裁。而在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时候,根据规定起诉的一方需要交纳一定数额的受理费,这里就会根据《诉讼费用交纳办法》中的规定来确定受理费金额。

二、法律对欠款逃债的后果是如何规定的

法律对欠款逃债的后果根据《民法典》规定,因债务人放弃其到期债权或者无偿转让财产,对债权人造成损害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

债务人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让财产,对债权人造成损害,并且受让人知道该情形的,债权人也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撤销权的行使范围以债权人的债权为限。债权人行使撤销权的必要费用,由债务人负担。

三、债务人要是恶意逃债具体怎么处理

债务人要是恶意逃债的,债权人可以直接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或者是申请支付令。除此之外,若是债务人有恶意延长其到期债权的履行期限,影响债权人的债权实现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

在我们的现实生活当中,债务人在债务到期之后如果恶意的转移资产,逃避债务的履行,那么将会根据我国《民法典》当中的规定来认定为恶意的逃债,此时对于债权人来说就享有了撤销权。当然也可以直接的向当地的人民法院来提起诉讼,要求撤销恶意转移债务的行为。

贷款债务人死亡后债务是否还需要继续偿还?

贷款债务人死亡还要还款。债务人死亡的用债务人留下的遗产来偿还债务,如果债务人有继承人的,由其继承人在继承遗产的份额分为内偿还债务;如果债务人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由其配偶承担偿还责任。

人死后的债权债务怎么办,债权人过世后债务怎么办

人死后债权作为债权人的遗产,由其继承人继承,此时债权人的继承人就会成为新的债权人,他们可以向债务人主张债务。而对于死者的债务,则由继承了其遗产的继承人负责偿还,但偿还时仅以继承的遗产价值为限承担偿还责任。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一条,继承人以所得遗产实际价值为限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

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对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可以不负清偿责任。

债权人死亡债务向谁偿还

债权人死亡的,由债权人的继承人行使债权。

遗产是自然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根据其性质不得继承的遗产,不得继承。

因此债权应当由债权人的继承人继承。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确定继承人,没有遗嘱的,应当按照法定继承确定继承人。

相关法律规定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二条,遗产是自然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 该内容由 仲跻文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