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1、机动车驾驶人将机动车交由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暂扣的人驾驶的,扣留机动车驾驶证,可并处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2、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或暂扣期间驾驶机动车的,或将机动车交由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暂扣的人驾驶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2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的罚款,可并处拘留15天的处罚。
3、特别声明:对于未随身携带机动车驾驶证的,无论驾驶人在行驶过程中违法与否,均不得继续驾驶该车辆。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扣留机动车,通知驾驶人提供驾驶证。
法律依据:《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
第六十五条 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累积记分周期(即记分周期)为12个月,满分为12分,从机动车驾驶证初次领取之日起计算。依据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的严重程度,一次记分的分值为:12分、6分、3分、2分、1分五种。
第六十九条 机动车驾驶人在一个记分周期内记分未达到12分,所处罚款已经缴纳的,记分予以清除;记分虽未达到12分,但尚有罚款未缴纳的,记分转入下一记分周期。
一、无证驾驶的构成要件:
1、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暂扣期间驾驶机动车的;
2、将机动车交由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暂扣的人驾驶的;
3、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尚不构成犯罪的;
4、机动车行驶超过规定时速百分之五十的。
二、开车无证驾驶的处罚标准:
1、未取得驾驶证就驾驶车辆的,扣留车辆,罚款1500元,还可以并处15天以下拘留。
2、驾驶证被吊销期间驾驶汽车,罚款1500元,扣留车辆,可以并处拘留15天以下;如果是驾驶证被暂扣的期间开车,除了罚款1500元,扣留车辆,并处拘留15天以下之外,还要扣6分。
3、通过非法手段获取驾照的后果:伪造、变造机动车驾驶证的,罚款2000元,收缴证件,拘留15天以下,并且扣留车辆。如果引发伤亡事故,还将相应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