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分析:
1.失业人员持本人本人证明以及原单位开具的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证明,填写《失业保险金申领登记表》等材料自60日内到市失业保险管理处办理申领失业保险金登记;
2.市失业保险管理处根据个人缴费记录情况,核定失业保险待遇、标准、期限等;
3.将审核结果通知失业人员,发放《企事业单位职工失业登记证明书》;
4.失业人员持《企事业单位职工失业登记证明书》到指定的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申领手续和求职登记手续,参加就业培训;
5.失业人员按月进行领取失业保险金登记;
6.失业人员每月持卡到指定银行领取失业保险金。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四十七条 失业保险金的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不得低于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
第四十八条 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失业人员应当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从失业保险基金中支付,个人不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