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建议收回,因为银行卡是本人身份证实名制办理,如果用银行卡做违法的事,很有可能牵连卡主本人。
法律依据:
《中国人民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
第四十五条 第二款 存款人不得出租、出借银行结算账户,不得利用银行结算账户套取银行信用。
第六十五条 第四款 存款人使用银行结算账户,不得出租、出借银行结算账户。否则将给予
(一)警告并处以 1000 元罚款;
(二)经营性的存款人有上述所列行为的,给予警告并处以 5000 元以上 3 万元以下的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