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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工作人员帮助借名贷款算犯罪吗?

2023-10-07 来源:星星旅游

一、银行工作人员帮助借名贷款算犯罪吗

算犯罪。

银行工作人员帮助借名贷款诈骗的,以贷款诈骗罪共犯定罪,按照其在共同犯罪中起到的作用量刑。这种情况一般构成从犯,根据法律规定,对于从犯,应当从轻、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

二、借名贷款的责任如何认定

一般情况下,借款合同或借条上的借款人就是合同的当事人,要承担还款责任。根据合同相对性原理,合同仅在签订合同的当事人之间发生效力,对合同外第三人不发生效力。

出借人和名义借款人签订借款合同,实际交由第三人使用的,根据合同相对性原则,名义借款人为借款合同的相对人,应由名义借款人承担偿还责任。

如果名义借款人向出借人披露了实际使用人(名义借款人负举证责任),各方的真实意思表示仅为借名义借款人的名义,名义借款人并不实际参与借款关系的履行活动,也不享受借款活动的利益的,应认定实际使用人为实际借款人,由实际使用人承担偿还责任。

三、贷款诈骗罪和诈骗罪有什么区别

1、犯罪对象不同。贷款诈骗罪的对象仅是指银行等金融机构的贷款,受害人是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而诈骗罪的对象既包括货币,亦包括财物,对象不仅指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其范围比贷款诈骗罪广泛得多。

2、发生的领域不同。贷款诈骗罪发生在金融领域进行贷款的过程中;而诈骗罪的领域范围则极为广泛,可以涉及任何领域,自然也包括金融领域在内。

3、侵害的客体不同。贷款诈骗罪不仅会对国家、公众贷款的所有权造成侵害,同时亦侵害了国家有关金融信贷的管理制度,其属于复杂客体;而诈骗罪的客体则是公私财物的所有权。

4,客观行为的表现方式不完全相同。两者行为的本质特征虽然都是虚构事实或隐瞒真相,但贷款诈骗罪所使用的方法却是围绕骗取贷款进行的,所使用的具体方法都是与贷款所需的文件、文件有关,如虚构引进资金、项目;使用虚假的经济合同等等就是如此;而诈骗罪的行为方式更多样化,有时仅凭其三寸不烂之舌便可达到骗取他人财物的目的。

5、犯罪的起点额不同。贷款诈骗罪的认定为犯罪的起点数额一般是1万元;而诈骗罪的起点数额一般是在3000元左右。

银行的工作人员帮助犯罪分子借名贷款构成了刑事犯罪,工作人员只是协助的作用,一般会被认定为从犯,可以从轻或者免于处罚,对于主犯根据涉案的数额来判定,数额较大会处以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数额特别巨大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

信用卡无力偿还会不会判刑

一、信用卡无力偿还会不会判刑

债务人无力偿还信用卡,一般不会坐牢,只要债务人及时还本付息就行。但如果借款人是恶意透支,有非法占有的目的,则可能会构成信用卡诈骗罪,需要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

《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进行信用卡诈骗活动,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使用伪造的信用卡,或者使用以虚假的身份证明骗领的信用卡的;

(二)使用作废的信用卡的;

(三)冒用他人信用卡的;

(四)恶意透支的。

二、信用卡欠款多少会被起诉

1、只要信用卡逾期,银行就可以起诉追究持卡人的违约责任,即提起民事诉讼。生活中考虑到诉讼成本,银行一般会在达到5000元时起诉。

2、当恶意透支信用卡,数额在5万元以上的,应予立案追诉,此时追究的是刑事责任。

3、“恶意透支”是指持卡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超过规定限额或者规定期限透支,并且经发卡银行两次催收后超过三个月仍不归还的。

4、恶意透支,数额在5万元以上不满50万元的,在公安机关立案前已偿还全部透支款息,情节显著轻微的,可以依法不追究刑事责任。

只要及时还本付息,一般不会坐牢。但如果借款人恶意透支,则可能构成信用卡诈骗罪,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实施信用卡诈骗,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信用卡没有能力偿还,是属于民事纠纷,一般是不需要判刑的。如果没有能力偿还信用卡的,可以向自己的家人朋友借款,等自己有能力之后再还给家人朋友。没有能力偿还信用卡是不涉及刑事案件的,但是如果是属于恶意透支的话,那么这种情况就需要判刑的。

怎么查医保卡消费明细,手机怎么查医保卡消费明细

1、可持卡到卡服务网点由工作人员帮助查询。

2、持卡在自助终端机电子触摸屏上自助查询。

3、网上查询:

只需登陆所在城市的劳动保障网或社会保险业务网站,点击“个人社保信息查询”窗口,输入本人身份证和密码,即可查询本人参保信息。

【法律依据】

《社会保险法》第二条,国家建立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制度,保障公民在年老、疾病、工伤、失业、生育等情况下依法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权利。

《刑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一,违反国家有关规定,向他人出售或者提供公民个人信息,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违反国家有关规定,将在履行职责或者提供服务过程中获得的公民个人信息,出售或者提供给他人的,依照前款的规定从重处罚。

窃取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的,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

单位犯前三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各该款的规定处罚。 该内容由 孙莎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