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如果不存在故意或者过失等失职行为,管理员可以免责。
如果持章人尽到了注意义务,是不需要承担责任的。建议报警处理,盗窃行为已经完成, 可以追究盗窃者责任。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八百九十七条 保管期内,因保管人保管不普造成保管物毁损、灭失的,保管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但是,无偿保管人证明自己没有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的,不承担赔偿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