到法院离婚需要的手续有:
一、写民事诉状,写明原告、被告的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民族、住所地和写诉讼请求;
二、到住所地所在基层法院起诉,在立案庭办理立案手续;
三、立案的时候递交民事诉状二份、结婚证、夫妻两人的身份证、小孩的户口或出生证原件,如果有财产需要法院分割,还要带上财产相关证据;
四、立案庭审查后,缴费;
五、将缴费票据与材料交给法院立案庭,回家等通知;
六、法院将案子排期开庭,并将诉状副本、证据及其他材料送达给被告,送达被告后,会通知开庭时间,需要去法院领取开庭传票;
七、如果对方也同意离婚,法院可能约你们双方去调解,如果调解成功,则发民事调解书;
八、如果调解不成则开庭,开庭时还无法调解的,就会判决,最终发民事判决书;
九、当事人一方可持离婚判决书或调解书、身份证、户口本到当地民政局去办理离婚登记即可。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四十九条 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