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消费者投诉有效期是六个月以内。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第二十三条 第三款 经营者提供的机动车、计算机、电视机、电冰箱、空调器、洗衣机等耐用商品或者装饰装修等服务,消费者自接受商品或者服务之日起六个月内发现瑕疵,发生争议的,由经营者承担有关瑕疵的举证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