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后孩子的抚养权还可以夺回。八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愿随己方生活,己方又有抚养能力的,可以向法院夺回孩子的抚养权;孩子未满两周岁,如果之前法院将孩子判给了母亲,但是此时孩子母亲又患有严重疾病,孩子不适宜同母亲一起居住的,父亲也可以夺回孩子的抚养权。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
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
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