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一定。这种证据跟《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的规定没有必然联系。
《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一)重婚;(二)与他人同居;(三)实施家庭暴力;(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五)有其他重大过错。
七种证据效力顺序
七种证据效力顺序如下:如果非要给证据的效力排个序,那么根据法律微言以前从事法律工作的司法实践经验,效力从高到低依次是:物证→书证→鉴定意见→勘验检查笔录→视听资料→电子证据→证人证言→当事人陈述。
这么排序的依据是什么呢?主要是人!人的因素干扰越大的证据,证据的可信度越低,最为客观的证据,就要排除人的干扰。
物证书证,以现阶段的技术手段来看,是人为因素最少的证据,如果造假,通过技术手段很容易鉴定出来,因此证据效力最高。
鉴定意见和勘验检查笔录,是有专业的人,根据规则,出具的专业的意见,其在角度上比较客观公正,但是依然无法摆脱彻底的人为干扰。
捉奸后如何处理最佳
捉奸后您最好是拍一些照片并且要求对方陈述一下偷情的事实,这样的话日后起诉离婚的话法院会判定对方是有过错一方,那么就可以少分你们婚内财产。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法律依据 该内容由 梁广宙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