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可以,质量原因不付款时,保留好相关供货的 证据 (如合同、对帐单、收货单、传真件、电子邮件、手机短信、录音、汇款纪录等)到法院起诉,要求对方按照合同约定承担责任,拿出货物质量不合格的证据,如果非质量原因,要求对方交付货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第二十四条 经营者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不符合质量要求的,消费者可以依照国家规定、当事人约定退货,或者要求经营者履行更换、修理等义务。没有国家规定和当事人约定的,消费者可以自收到商品之日起七日内退货;七日后符合法定 解除合同 条件的,消费者可以及时退货,不符合法定解除合同条件的,可以要求经营者履行更换、修理等义务。 依照前款规定进行退货、更换、修理的,经营者应当承担运输等必要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