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一方下落不明,另一方可以先去申请其失踪,宣告失踪成功之后,可以去法院起诉离婚。一方被宣告失踪的,另一方去法院起诉离婚,法院会判决准予离婚。
一、男方有家庭暴力如何离婚?家庭暴力离婚孩子归谁?
被家暴后收集对方家暴的证据,然后写好起诉状,携带证据、起诉状、结婚证、身份证去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起诉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法院将根据双方实际条件按对孩子成长有利的原则确定孩子的归属,满十周岁法院还会征求孩子的意见。
二、起诉离婚找不到被告怎么办?
1、如果被告下落不明已满2年,被人民法院宣告失踪的,原告起诉离婚,人民法院应当直接判决准予离婚。
2、如果被告下落不明已满2年,另一方不申请宣告失踪,直接起诉离婚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受理,对下落不明人用公告送达诉讼文书,公告期满,按缺席判决离婚。
3、如果一方下落不明不满两年,另一方直接起诉离婚的,法院会受理,但缺席裁判时会慎重考虑缺席裁判。
三、起诉离婚男方不想找怎么办?
夫妻一方离家出走下落不明的,另一方可以向法院起诉离婚。离婚的方式或途径有:
1、直接起诉到法院离婚。一方当事人下落不明,另一方当事人诉至法院要求离婚,法院经过立案审查,发现当事人下落不明,人民法院通过公告方式发布送达相关法律文书,在公告期满时,被送达人仍未到庭应诉,人民法院将按照缺席程序进行审理,依据审理查明的事实作出判决。
2、申请下落不明人失踪后,再向法院起诉离婚。夫妻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是法院准予离婚的法定理由之一。申请失踪,要向下落不明人住所地基层人民法院提出,申请书应当写明失踪的事实、时间和请求,并附有公安机关或者其他有关机关关于该公民下落不明的书面证明。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