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夫妻双方至民政局办理完毕离婚手续,就应当按照离婚协议书中的约定,履行财产分割协议,任何一方当事人都不能反悔。但是我国法律规定,即一方当事人采用欺诈、胁迫等不正当手段,与对方签订财产分割协议,在协议离婚后一年内可以申请法院变更或者撤销,二是离婚时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离婚后自发现起2年内请求法院再次分割。如果确实存在上述情形,当事人必须向法院提供足够的证据。如果不能充分举证,则会面临败诉的风险。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九十二条 夫妻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