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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协议签订后,一方不履行怎么办?

2023-10-08 来源:星星旅游

本文讲述了离婚协议达成后需要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手续,如果人民法院在审理过程中发现夫妻感情确已破裂,可以准予离婚。在离婚时,夫妻可以要求赔偿,包括重婚、家庭暴力、遗弃等情形下的物质损害。离婚财产分割原则包括男女平等、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无过错方等原则,并且应给予补偿。

法律分析

离婚协议达成后,双方可协议离婚。协议离婚需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手续。

2、人民法院在审理一方不同意离婚的件时,首先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3、法院经过调解后发现,夫妻感情确已破裂,并无和好可能时,法院就可以作出准予当事人离婚的判决。

一、离婚可以要求的赔偿包括:

1、重婚的,一方婚外性行为感染性病致使他方身体受到伤害,由此产生的医药费。为获得他方配偶不忠行为的证据而支出的费用等等。

2、家庭暴力情形下,物质损害包括由于身体、精神受到伤害而产生的医疗费,误工费、残疾者生活补助费等等。

3、遗弃情形,物质损害主要包括扶养费、家庭生活费当中应由对方支付的部分。

二、离婚财产的分割原则如下:

1、双方协商的原则。离婚时夫妻对财产的分割,双方应在协商一致的原则下进行,不能由一方决定;

2、男女平等原则。不能歧视妇女,不能认为妇女挣的少,就应少分,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应尊重妇女的权利,保护妇女权利;

3、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无过错方的原则;

4、给予补偿的原则。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付出较多的义务的,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另一方应当予以补偿。

结语

离婚协议达成后,双方需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手续。人民法院在审理离婚案件时,应先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且无和好可能,法院可作出准予离婚的判决。离婚时,夫妻可要求赔偿,包括重婚的物质损害、家庭暴力情形下的物质损害、遗弃情形的物质损害等。离婚财产分割原则包括双方协商、男女平等、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无过错方等原则,同时应给予补偿。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诉讼离婚】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