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民事诉讼法》第89条规定:调解书经双方当事人签收后,即具有法律效力。调解书一经送达当事人签收就与生效的判决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说明调解书只有经当事人签收才发生法律效力,如果一方拒绝签收调解书,调解书就不发生法律效力,人民法院要及时通知对方当事人。
因此,离婚调解书必须由当事人签字,离婚调解书不签字的话是无效的。
一、仲裁调解书生效时间的规定是什么
根据法律规定,目前在司法实践中,对民事调解的生效时间主要有两种理解:一是签字生效说。认为双方当事人在调解协议上签名或捺手印的时间应是当调解书生效的时间,当事人一旦在调解协议上签字或捺手印后,调解书即发生法律效力,即当事人不能再对调解内容反悔。二是送达生效说。认为调解书送达双方当事人后才发生法律效力,送达前当事人有反悔权。
不过一般而言,签字生效之后拒绝签收,不影响调解书的效力。
总的来说,调解书送达双方当事人签收,无翻悔即发生法律效力,双方当事人必须自动履行。一方逾期不履行,另一方当事人可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二、调解离婚后悔了怎么办
离婚调解,是指婚姻当事人主张离婚,另一方不同意离婚的情况下,对离婚纠纷的调解。是处理婚姻纠纷行之有效的重要方式。中国的离婚调解分诉讼外调解和诉讼中的调解。前者是有关部门对离婚纠纷的调解;后者为人民法院对离婚诉讼的调离婚调解是中国离婚诉讼中的必经程序。通常情况调解离婚指的是人民法院对离婚诉讼进行调解,达成调解协议,并制作调解书。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七条:调解达成协议,人民法院应当制作调解书。调解书应当写明诉讼请求、案件的事实和调解结果。调解书由审判人员、书记员署名,加盖人民法院印章,送达双方当事人。调解书经双方当事人签收后,即具有法律效力。即如果当事人已经签收调解书,那么离婚调解书已经生效。法律规定,调解书一经签收即发生法律效力,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解除婚姻关系调解书,不得申请再审。如果当事人在签收调解书之前返回,拒绝签收调解书,调解协议就没有法律效力,法院会恢复庭审进行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