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现场申请:申请人携带相关材料到户籍地或常住地乡镇(街道)退役军人服务站提出申请,可提前通过退役军人事务部政务服务平台网络预约申请时间。
2、网上申请:已完成建档立卡信息完善的申请人,可通过互联网登录退役军人事务综合管理平台,在线提交申请。
入户办理:对于年龄超过80周岁、无自理能力、长期卧床等不便到现场的申请人,本人及其家属可联系就近的乡镇(街道)退役军人服务站申请入户办理。
退伍军人、参战参核退役人员、60周岁以上农村籍退伍军人才能办理优待证。所需证件:
1、退伍证;
2、身份证和户口本;
3、其余证件(义士家眷、伤残证件、参战证件和其余留念以及光彩证书)。
优待证能享受的优待有:
1、享受参观县域内旅游景点免门票;
2、在医疗机构就诊优先;
3、乘县内公交免费;
4、超市对持证人打九五折,饭店、日化用品打九折,旅馆打八折,影院打六折。
5、优抚医院为老复员军人、参战参试退役军人、带病回乡退伍军人提供免收普通门诊挂号费和优先就诊、检查、住院等服务。
申请优待证所需材料:
建档立卡信息完善的申请人申请优待证需要提供:身份证、近期1寸正面免冠白底彩色电子证件照片,规格为352像素(宽)X440像素(高),JPEG格式,分辨率300DPI,大小为20KB-50KB。
申请制发时效:
优待证从申请到拿到手,有很多环节,包括建档立卡、申请信息材料核实、审核、制作。以及分送运输到退役军人服务站等,需要一定时间。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退役军人保障法》第十五条安置地人民政府退役军人工作主管部门在接收退役军人时,向退役军人发放退役军人优待证。退役军人优待证全国统一制发、统一编号,管理使用办法由国务院退役军人工作主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制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