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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权人申请破产的期限多久

2023-10-08 来源:星星旅游

债权人申请破产的期限,是自人民法院发布受理破产申请公告之日起,最短不得少于三十日,最长不得超过三个月。具体的期限则由法院合理的确定。债权人需要在法院确定的期限内及时向管理人申报债权。

一、企业未破产前法院判决的债权

企业破产前已经被法院判决生效并执行中的违约金属于破产债权,可以进行债权申报。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应当确定债权人申报债权的期限。债权申报期限自人民法院发布受理破产申请公告之日起计算,最短不得少于三十日,最长不得超过三个月。

二、公司破产有哪些程序

公司破产程序如下:

1、债务人或者债权人向法院申请破产;

2、法院受理后,指定管理人;

3、召开债权人会议;

4、申报债权;

5、确定破产财产分配方案并执行。

根据《企业破产法》第一百零七条的规定,人民法院依照本法规定宣告债务人破产的,应当自裁定作出之日起五日内送达债务人和管理人,自裁定作出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已知债权人,并予以公告。

债务人被宣告破产后,债务人称为破产人,债务人财产称为破产财产,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时对债务人享有的债权称为破产债权。

三、附利息或附条件期限的债权可以申报吗

可以。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应当确定债权人申报债权的期限。债权申报期限自人民法院发布受理破产申请公告之日起计算;

最短不得少于三十日,最长不得超过三个月。债权人应当在人民法院确定的债权申报期限内向管理人申报债权。

未到期债权、附利息或附条件、期限或诉讼仲裁未决债权可以申报,未到期的债权在破产申请受理时视为到期,附利息的债权自破产申请受理时起停止计息。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四十五条

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应当确定债权人申报债权的期限。债权申报期限自人民法院发布受理破产申请公告之日起计算,最短不得少于三十日,最长不得超过三个月。

第四十六条

未到期的债权,在破产申请受理时视为到期。附利息的债权自破产申请受理时起停止计息。

第四十七条

附条件、附期限的债权和诉讼、仲裁未决的债权,债权人可以申报。

第四十八条

债权人应当在人民法院确定的债权申报期限内向管理人申报债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