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诈骗案件具体应用法律的若干问题的解释》明确了诈骗罪的构成要件和数额标准,个人诈骗公私财物元以上属于“数额较大”,3万元以上属于“数额巨大”。诈骗70元不构成刑事犯罪,但违反了治安管理处罚法,应依法给予治安行政处罚。
法律分析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诈骗案件具体应用法律的若干问题的解释》一、根据《刑法》第一百五十一条和第一百五十二条的规定,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构成诈骗罪。个人诈骗公私财物元以上的,属于“数额较大”个人诈骗公私财物3万元以上的,属于“数额巨大”。因此,诈骗70元不构成刑事犯罪,但其行为违反了《治安管理处罚法》第49条规定,涉嫌诈骗,应依法立治安案件,给予当事人治安行政处罚
拓展延伸
被骗70元,如何追回损失?
如果您被骗了70元,追回损失的关键是采取正确的行动。首先,您可以尽快报警,向警方提供详细的信息和证据,他们将展开调查并帮助您追回损失。其次,您可以联系相关的消费者保护机构或投诉部门,向他们报案并寻求帮助。此外,您还可以尝试通过与涉事人进行沟通和协商,寻求和解或返还款项。如果这些方法都无法解决问题,您可以考虑寻求法律援助或咨询律师,以了解是否有其他法律途径可以追回损失。请记住,在追回损失的过程中要保持冷静和耐心,与相关机构和人员合作,以增加成功的机会。
结语
在追回70元损失时,采取正确行动至关重要。首先,立即报警,提供详细信息和证据,警方将展开调查并协助追回损失。其次,联系消费者保护机构或投诉部门,报案并寻求帮助。此外,尝试与涉事人沟通协商,寻求和解或返还款项。若问题未解决,可考虑法律援助或咨询律师,探索其他法律途径。冷静耐心是关键,与相关机构和人员合作,提高成功机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2020修正):第二编 分则 第三章 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罪 第五节 金融诈骗罪 第一百九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进行信用卡诈骗活动,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使用伪造的信用卡,或者使用以虚假的身份证明骗领的信用卡的;
(二)使用作废的信用卡的;
(三)冒用他人信用卡的;
(四)恶意透支的。
前款所称恶意透支,是指持卡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超过规定限额或者规定期限透支,并且经发卡银行催收后仍不归还的行为。
盗窃信用卡并使用的,依照本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修改《关于办理妨害信用卡管理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决定: 第十二条 违反国家规定,使用销售点终端机具(POS机)等方法,以虚构交易、虚开价格、现金退货等方式向信用卡持卡人直接支付现金,情节严重的,应当依据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条的规定,以非法经营罪定罪处罚。
实施前款行为,数额在一百万元以上的,或者造成金融机构资金二十万元以上逾期未还的,或者造成金融机构经济损失十万元以上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条规定的“情节严重”;数额在五百万元以上的,或者造成金融机构资金一百万元以上逾期未还的,或者造成金融机构经济损失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条规定的“情节特别严重”。
持卡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上述方式恶意透支,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依照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的规定,以信用卡诈骗罪定罪处罚。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修改《关于办理妨害信用卡管理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决定: 第五条 使用伪造的信用卡、以虚假的身份证明骗领的信用卡、作废的信用卡或者冒用他人信用卡,进行信用卡诈骗活动,数额在五千元以上不满五万元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在五万元以上不满五十万元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规定的“数额巨大”;数额在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规定的“数额特别巨大”。
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第一款第三项所称“冒用他人信用卡”,包括以下情形:
(一)拾得他人信用卡并使用的;
(二)骗取他人信用卡并使用的;
(三)窃取、收买、骗取或者以其他非法方式获取他人信用卡信息资料,并通过互联网、通讯终端等使用的;
(四)其他冒用他人信用卡的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