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因病请假企业不批准违法,需提供合法病假单据。可向劳动局申请仲裁,提前一个月提交辞职报告。根据《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规定》,医疗期是指员工因病或非因工负伤停工治疗不得解除劳动合同的时限,根据工作年限给予三个月到二十四个月的医疗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解除劳动合同需提前三十日书面通知用人单位。如遭拒请假,可向劳动仲裁申诉。
法律分析
员工因生病企业不给批准是违法的,但是得有合法的病假单据才能证明患有疾病需要请病假。可以去劳动局申请劳动仲裁,如果要辞职,的确要提前一个月提交辞职报告。
根据《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规定》的通知第二条规定:医疗期是指企业职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停止工作治病休息不得解除劳动合同的时限。
第三条规定:企业职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负伤,需要停止工作医疗时,根据本人实际参加工作年限和在本单位工作年限,给予三个月到二十四个月的医疗期:
(一)实际工作年限十年以下的,在本单位工作年限五年以下的为三个月;五年以上的为六个月。
(二)实际工作年限十年以上的,在本单位工作年限五年以下的为六个月;五年以上十年以下的为九个月;十年以上十五年以下的为十二个月;十五年以上二十年以下的为十八个月;二十年以上的为二十四个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三十一条,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
扩展资料:
病假,是指劳动者本人因患病或非因工负伤,需要停止工作医疗时,企业应该根据劳动者本人实际参加工作年限和在本单位工作年限,给予一定的医疗假期。病假期劳动者可照常拿工资,对于病假工资,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的80%。
根据《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规定》(劳部发[1994]479号)等有关规定,任何企业职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负伤,需要停止工作医疗时,企业应该根据职工本人实际参加工作年限和在本单位工作年限,给予一定的医疗期。
医疗期是指企业职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停止工作治病时,企业不得解除劳动合同的时限,也就是患病或非因工负伤职工的病假假期。
如果员工是因为非工作原因而请假的话,首先需要有医院所开出的相关证明才能够批假。如果医院没有相关证明公司可以不予批假。但是如果医院开出了相关证明的话,工作单位还不予请假的话,那么员工可以前往劳动仲裁委员会来进申诉。
结语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规定》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员工因生病而需要请病假是合法的权利。然而,为了证明患有疾病需要请病假,员工需要提供合法的病假单据。如果企业未批准员工的病假申请,员工可以向劳动局申请劳动仲裁。另外,根据劳动法的规定,如果员工想要辞职,需要提前一个月提交辞职报告。如果员工请假是因为非工作原因,需要提供医院开具的相关证明,如果公司拒绝批准请假,员工可以向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2018修正):第六章 劳动安全卫生 第五十四条 用人单位必须为劳动者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劳动安全卫生条件和必要的劳动防护用品,对从事有职业危害作业的劳动者应当定期进行健康检查。
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2018修正):第三章 劳动过程中的防护与管理 第三十九条 劳动者享有下列职业卫生保护权利:
(一)获得职业卫生教育、培训;
(二)获得职业健康检查、职业病诊疗、康复等职业病防治服务;
(三)了解工作场所产生或者可能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危害后果和应当采取的职业病防护措施;
(四)要求用人单位提供符合防治职业病要求的职业病防护设施和个人使用的职业病防护用品,改善工作条件;
(五)对违反职业病防治法律、法规以及危及生命健康的行为提出批评、检举和控告;
(六)拒绝违章指挥和强令进行没有职业病防护措施的作业;
(七)参与用人单位职业卫生工作的民主管理,对职业病防治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
用人单位应当保障劳动者行使前款所列权利。因劳动者依法行使正当权利而降低其工资、福利等待遇或者解除、终止与其订立的劳动合同的,其行为无效。
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2018修正):第三章 劳动过程中的防护与管理 第三十六条 用人单位应当为劳动者建立职业健康监护档案,并按照规定的期限妥善保存。
职业健康监护档案应当包括劳动者的职业史、职业病危害接触史、职业健康检查结果和职业病诊疗等有关个人健康资料。
劳动者离开用人单位时,有权索取本人职业健康监护档案复印件,用人单位应当如实、无偿提供,并在所提供的复印件上签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