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前财产婚后分割如下:婚前财产属于夫妻一方所有的财产,不因婚姻关系的延续而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不以共同财产进行分割,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没有证据证明是婚前个人财产的,实践中通常会作为夫妻共同财产处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一)一方的婚前财产;(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