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一档门诊报销50%以上。
深圳市医保局11月15日公布,《关于实施〈广东省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门诊共济保障实施办法〉有关事项的通知》于2022年12月1日起正式实施。这意味着基本医保一档的职工参保人,普通门诊费用医保统筹基金可以报销50%以上。深圳市医保局介绍,职工门诊共济保障制度改革是一项由国家层面顶层设计、省出台文件统一标准和要求的重大改革,今年年底前,全省各地都将统一实施。对照国家和省的要求,深圳这次纳入改革的人群主要是参加深圳基本医保一档的职工参保人,包括在职职工、退休职工和灵活就业人员。
报销比例:
一级及以下医疗机构、二级医院、三级医院医保统筹基金报销甲类药品、诊疗项目的比例分别为75%、65%、55%,乙类药品分别为70%、60%、50%,退休人员报销比例提高5%;不设起付线。普通门诊费用经统筹基金报销后的部分,可由参保人的个人账户支付。
综上所述,参保人可以在出院结账时候向定点医院出示医保卡证明参保身份,该个人自付的部分由自己用医保卡或者现金支付,该医保报销的部分由医保和医院共同结算。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二十八条
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标准以及急诊、抢救的医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中支付。
第二十九条
参保人员医疗费用中应当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的部分,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与医疗机构、药品经营单位直接结算。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和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建立异地就医医疗费用结算制度,方便参保人员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