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民间借贷的纠纷应当是由被告住所地的人民法院管辖,如果被告住所地和经常居住地不一致,则由经常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当事人因为民间借贷纠纷向法院起诉的,需要准备好起诉状以及与案件相关的证据材料递交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二条
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同一诉讼的几个被告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在两个以上人民法院辖区的,各该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