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超速是指驾驶人在驾车行驶中,车辆的行驶速度超过法律、法规规定的速度。机动车在道路上行驶,不能超过限速标志标明的最高时速,否则是违法行为,需要接受行政处罚。
超速的处罚如下:
1、行为人驾驶校车、中型以上载客载货汽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上行驶,超速20%以上,或者驾驶其他机动车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上行驶,超速50%以上的,一次扣12分;
2、行为人驾驶校车、中型以上载客载货汽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行驶,超速50%以上的,一次扣9分;
3、行为人驾驶校车、中型以上载客载货汽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上行驶,超速但没有超过20%,或者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行驶,超速20%以上未达到50%的,一次扣6分;
4、行为人驾驶校车、中型以上载客载货汽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以外的机动车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上行驶,超速20%以上未达到50%,或者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行驶,超速50%以上的,一次扣6分;
5、行为人驾驶校车、中型以上载客载货汽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以外的机动车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行驶,超速20%以上未达到50%的,一次扣3分;
6、行为人驾驶校车、中型以上载客载货汽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行驶,超速10%以上未达到20%的,一次扣1分;
7、超过规定时速10%至50%的,会处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
8、超过规定时速50%的,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可以并处吊销机动车驾驶证。《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记分管理办法》第十条
机动车驾驶人有下列交通违法行为之一,一次记6分:
(一)驾驶校车、公路客运汽车、旅游客运汽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未达到百分之二十,或者驾驶7座以上载客汽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百分之二十以上未达到百分之五十,或者驾驶其他载客汽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百分之五十以上未达到百分之百的;
(二)驾驶校车、中型以上载客载货汽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上行驶超过规定时速未达到百分之二十,或者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行驶超过规定时速百分之二十以上未达到百分之五十的;
(三)驾驶校车、中型以上载客载货汽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以外的机动车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上行驶超过规定时速百分之二十以上未达到百分之五十,或者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行驶超过规定时速百分之五十以上的;
(四)驾驶载货汽车载物超过最大允许总质量百分之五十以上的;
(五)驾驶机动车载运爆炸物品、易燃易爆化学物品以及剧毒、放射性等危险物品,未按指定的时间、路线、速度行驶或者未悬挂警示标志并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的;
(六)驾驶机动车运载超限的不可解体的物品,未按指定的时间、路线、速度行驶或者未悬挂警示标志的;
(七)驾驶机动车运输危险化学品,未经批准进入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限制通行的区域的;
(八)驾驶机动车不按交通信号灯指示通行的;
(九)机动车驾驶证被暂扣或者扣留期间驾驶机动车的;
(十)造成致人轻微伤或者财产损失的交通事故后逃逸,尚不构成犯罪的;
(十一)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或者城市快速路上违法占用应急车道行驶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