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电动车上绿牌的标准:1、具有脚踏骑行能力、具有电驱动或/和电助动功能、电驱动行驶时,最高设计车速不超过25km/h助动行驶时,车速超过25km/h,电动机不能提供动力输出、装配完整的电动自行车的整车质量小于或等于55kg、蓄电池标称电压不超过48V、电机功率不超过400W。需要上牌的电动车:1、电动自行车,这是道路常见的两轮电动车,它形似自行车,但具备蓄电池为动力的装置,这类车时速在25公里/小时以内,整车重量不大于55公斤,电机功率不大于400W,按照规定,它需要上绿牌。2、电动轻便摩托车,时速大于25公里但小于50公里的电动车,它的电机功率总和不大于4KW,需要上黄牌。3、电动摩托车,时速大于50公里的电动车,电机功率总和大于4KW,它和电动轻便摩托车都属于机动车,需要上黄牌。4、电动三轮车,这也是道路十分常见的一种车型,分为封闭式和非封闭式的车型,但这两种车型,都属于机动车,都需要上黄色牌照才能上路。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八条 国家对机动车实行登记制度。机动车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登记后,方可上道路行驶。尚未登记的机动车,需要临时上道路行驶的,应当取得临时通行牌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