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公安局不能查到以前的电话通话内容,只能根据手机号码调取通话记录,对于通话内容是没有办法知道的。除非公安机关通过严格的审批程序,对于犯罪嫌疑人提前采取电话监听,这种情况可以知道以前的电话通话内容。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一百四十九条 (技术侦查措施的)批准决定应当根据侦查犯罪的需要,确定采取技术侦查措施的种类和适用对象。批准决定自签发之日起三个月以内有效;对于不需要继续采取技术侦查措施的,应当及时解除;对于复杂、疑难案件,期限届满仍有必要继续采取技术侦查措施的,经过批准,有效期可以延长,每次不得超过三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