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共同债务,在离婚后也应由夫妻共同承担,债权人仍然可以向双方主张权利,若一方偿还了债务,可以依据离婚协议或者法院的法律文书向另一方主张权利。
夫妻财产中的共同债务是指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由夫妻一方或者双方对外借债并用于夫妻共同生活的债务。夫妻财产中的共同债权主要是指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双方用夫妻共同财产对外出借而产生的债权。在夫妻共同债务中也包含三个要素,即发生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用于夫妻共同生活、是夫妻一方或者双方的意思表示。现实生活中,一般认为产生于夫妻关系存续期间的债务如果没有证据证明没有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则一般推定为用于夫妻共同生活。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或双方取得的债权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女方和子女权益的原则判决。对于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离婚时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的,或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离婚时夫妻共同债权分割如下:
1、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需要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那么可以让双方当事人可以通过协议进行清偿;
2、双方当事人协议不成或者一方不愿意进行协商的,那么人民法院会根据相关的情况作出判决。夫妻共同债务是指为满足夫妻共同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夫妻共同债务主要是基于夫妻家庭共同生活的需要,以及对共有财产的管理、使用、收益和处分而产生的债务。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九条 【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清偿】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