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八级赔偿标准包括医疗费、误工费、伙食补助、陪护费和伤残生活补助费;工伤申报超过30天可直接向劳动保障部门申请认定;工伤认定后医药费可向社保经办机构申请报销,用人单位未缴纳工伤保险费的由基金先行支付。
法律分析
一、上海工伤八级赔多少钱
上海工伤八级的赔偿如下:
1.医疗费赔偿金额=已发生医疗费用(不含原发病医疗费用)+预期医疗费用;
2.误工费赔偿金额=误工时间×收入标准(患者因误工减少的固定收入);
3.住院伙食补助费=住院时间×医疗事故发生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
4.陪护费赔偿金额=陪护天数×陪护人数×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
5.伤残生活补助费赔偿=伤残等级×医疗事故发生地的居民年平均生活费×赔偿期限。
二、工伤申报超过30天怎么办
工伤申报超过30天如下处理:如果单位未申请工伤保险超30天的,则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可以在1年的有效期内,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并依法申领保险赔偿的费用。
《工伤认定办法》第四条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
三、工伤认定后医药费怎么报销
工伤认定后医药费的报销是职工所在的单位或者职工一方可以直接向社保经办机构等机构提出报销的申请,并提交工伤认定决定书、医疗费的缴费单据等材料;经该机构审核通过的,就可以报销相应的工伤费用。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四十一条职工所在用人单位未依法缴纳工伤保险费,发生工伤事故的,由用人单位支付工伤保险待遇。用人单位不支付的,从工伤保险基金中先行支付。从工伤保险基金中先行支付的工伤保险待遇应当由用人单位偿还。用人单位不偿还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可以依照本法第六十三条的规定追偿。
结语
工伤八级赔偿标准包括医疗费、误工费、伙食补助、陪护费和伤残生活补助。工伤申报超过30天后,可直接向劳动保障部门提出申请并领取赔偿费用。工伤认定后的医药费报销需提交认定决定书和缴费单据等材料,由单位或职工向社保经办机构申请报销。用人单位未缴纳工伤保险费的情况下,先由基金支付待遇,用人单位应偿还。如未偿还,社保机构可依法追偿。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2018修正):第四章 工 伤 保 险 第三十六条 职工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且经工伤认定的,享受工伤保险待遇;其中,经劳动能力鉴定丧失劳动能力的,享受伤残待遇。
工伤认定和劳动能力鉴定应当简捷、方便。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四章 工 伤 保 险 第三十六条 职工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且经工伤认定的,享受工伤保险待遇;其中,经劳动能力鉴定丧失劳动能力的,享受伤残待遇。
工伤认定和劳动能力鉴定应当简捷、方便。
工伤保险条例(2010修订):第五章 工伤保险待遇 第三十一条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作出认定为工伤的决定后发生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的,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期间不停止支付工伤职工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