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试用期劳动者提前3天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合同。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试用期间,劳动者提前3天通知用人单位,无需用人单位同意,可以解除合同,是法律赋予劳动者在用人单位无法定过错情形下的合同解除合同权,3天期满,用人单位即应结清工资,办理解除合同手续,用人单位是否找到人接替与此无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