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农村土地这样补偿:
1、农村土地被征收后的补偿费用由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农村村民住宅、青苗及地上附着物补偿费构成;
2、具体补偿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综合土地原用途、土地资源条件、土地产值等元素虑决定;
3、尊重村民意愿,采取重新安排宅基地建房、提供安置房或者货币多种补偿等方式。
法律依据
《土地管理法》 第四十八条
征收土地应当依法及时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并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征收农用地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通过制定公布区片综合地价确定。制定区片综合地价应当综合考虑土地原用途、土地资源条件、土地产值等因素,并至少每三年调整或者重新公布一次。
征收农用地以外的其他土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