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商标侵权官司的周期为六个月。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而商标侵权应当由中级以上人民法院审理,故不适用简易程序。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标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八条
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诉讼时效为三年,自商标注册人或者利害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商标注册人或者利害关系人超过三年起诉的,如果侵权行为在起诉时仍在持续,在该注册商标专用权有效期限内,人民法院应当判决被告停止侵权行为,侵权损害赔偿数额应当自权利人向人民法院起诉之日起向前推算三年计算。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九条
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
第一百六十一条
人民法院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