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法院判决离婚后不满上诉的程序”这个问题。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四条的规定,上诉需要在一审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如果被告对解除双方婚姻关系的判决不服,那么在上诉时需要表明双方感情并没有破裂的理由,要求二审法院依法改判不离婚或者发回重审。如果原、被告对于解除婚姻关系没有异议,只是不服一审对财产分割、子女抚养、债务分担的处理,那么双方都可以上诉要求二审法院依法改判或者发回重审。二审法院会根据原被告的上诉请求审理案件,决定是维持原判、依法改判或者是发回重审。二审按照法律规定需要自立案起在三个月内审判结束,特殊情况可以延长期限。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四条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决的,有权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裁定的,有权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