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人民法院作出假释裁定后就可被释放,不需等到假释裁定公示以后。人民法院在审理假释案件时,要在立案后五日内将执行机关报请减刑、假释的建议书等材料依法向社会公示,公示期限为五日。人民法院在作出假释裁定后还应在七日内送达执行机关、同级人民检察院、罪犯本人以及社区矫正机构或者基层组织。
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减刑、假释案件审理程序的规定》第三条 人民法院审理减刑、假释案件,应当在立案后五日内将执行机关报请减刑、假释的建议书等材料依法向社会公示。公示内容应当包括罪犯的个人情况、原判认定的罪名和刑期、罪犯历次减刑情况、执行机关的建议及依据。公示应当写明公示期限和提出意见的方式。公示期限为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