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不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或者不为本单位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设立手续的,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责令限期办理;逾期不办理的,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单位逾期不缴或者少缴住房公积金的,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责令限期缴存;逾期仍不缴存的,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一、企业必须给员工交住房公积金吗?
企业必须为员工缴纳住房公积金。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中就有规定,单位应当为职工缴纳住房公积金,这是具有强制性的。这里的单位是指国家机关、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
单位不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或者不为本单位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设立的,住房公积金的管理中心有权力责令限期办理,逾期不办理的,可以按《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有关条款进行处罚,并可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二、住房公积金可以不交吗
住房公积金不可以不交,情况如下:
1、单位不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或者不为本单位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设立手续的,由住房公积金管理核心责令限期办理,逾期不办理的,处一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
2、住房公积金是国家法定强制缴纳的,目的是缓解大家的购房压力;
3、在员工和单位解除劳动关系时,住房公积金是处于封存状况。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十四条:新设立的单位应当自设立之日起30日内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并自登记之日起20日内,为本单位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设立手续。
单位合并、分立、撤销、解散或者破产的,应当自发生上述情况之日起30日内由原单位或者清算组织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变更登记或者注销登记,并自办妥变更登记或者注销登记之日起20日内,为本单位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转移或者封存手续。